在35年前的今天,1984年4月6日(农历1984年3月6日),居民身份证制度施行。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规定:凡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除未满16岁者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和有效期。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

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使中国公民移动更为容易,外出打工更为方便,更符合市场经济需要。

在84年前的今天,1935年4月6日(农历1935年3月4日),钱塘江大桥动工。

我国居民身份证哪一年开始的(1984年4月6日居民身份证制度施行)(1)

1935年4月6日,钱塘江大桥动工

1933年夏,浙江省政府建设厅长曾养甫发起兴建,著名桥梁建筑专家茅以升任钱塘江大桥工程处处长,全权负责设计、施工。大桥系中国首次采用双层联合桥型式,下层为单线铁路,上层为双线公路及人行道,全长1453米,设16孔,以合金钢制钢梁。经费由国民政府铁道部和浙江省负担,共500万余法币。

工程由中外建筑公司承包。1934年11月11日,举行开工典礼。本月6日正式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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