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化名)在浙江某市念大学,去年,他在酒吧认识的朋友的怂恿下,试了一把网络赌博,一下子“输”掉近10万元,他只好在借条上签字画押。之后的事情令小明始料未及,原来自己落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小明在酒吧认识了陈某甲、陈某乙和戎某,这3人的年纪都是20多岁,且都是慈溪人。因为年纪相仿,小明跟他们玩到了一起,偶尔有联系。去年10月16日晚,3人邀请小明一起出来玩。
在一家咖啡馆内,陈某甲跟他们介绍起了自己在玩的一个赌博网站,在陈某乙和戎某的怂恿下,小明决定也借陈某甲的赌博账号进行赌博。当时,陈某乙和戎某各输了八九万元,小明也输了9.3万元。
陈某乙和戎某“一脸懊恼”地给陈某甲写下借条,小明自然也被要求写了借条。但小明落笔写借条时,留了个心眼,在借条上签了与自己名字同音不同字的名字,还把身份证号上的出生年份也改了。
“我要去看看你家是否有偿还欠款的条件。”事后,陈某甲提出,要马上开车去小明老家,陈某乙和戎某也表示要一起同行。小明见自己无法脱身,就假装配合,在去往老家的路上,偷偷通过微信向自己的大学同学求助。
同学一开始以为小明只是在开玩笑,但一看小明发来的定位,还配有车子的品牌、型号、颜色和牌照等详细信息,才觉得情况不妙,赶紧拨打了110。第二天凌晨,公安机关在高速路口处抓获了带小明回老家的陈某甲、陈某乙以及戎某,同时发现了4张“借条”。其中的一张5万元和一张4.3万元是小明签的,剩下的两张八九万元是陈某乙和戎某签的。
原来,为了怂恿小明下注参赌,陈某乙和戎某在这场骗局里担当了“托”的角色。其实他们玩的赌博账户只是用来体验的,里面的资金全是虚拟币,无需事先充值,事后也无法变现,小明输掉9.3万元的事情自然也是假的。陈某乙和戎某签的两张“借条”也是向小明“做做样子”,目的是为了让小明也出具借条。等他们从小明家人处追要到钱后,陈某乙和戎某签的两张借条就会被撕毁。
好在小明没有被“套路”,但另外一名大学生小谦(化名)就没那么走运了。2018年,陈某甲等人也用这样的手段从小谦妈妈那里骗了7.2万元。
陈某甲因犯诈骗罪,陈某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9000元;陈某乙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戎某则被行政拘留12日。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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