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通市民(广大市民)(1)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倡 议 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部门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禁无证驾驶;严禁使用假牌假证。

二、严禁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车辆;严禁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上路行驶。

三、请勿购买未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在公安车管部门挂牌的低速电动车(包括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可通过微信搜索“金思维汽车公告”小程序,登录后查询是否符合公告目录或就近到公安车管部门咨询);不要相信“不用挂牌”、“不用考驾驶证”等虚假宣传。已经购买低速电动车的市民,请在车体粘贴反光条,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城区禁限行有关规定。

四、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五、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六、严禁农村面包车超员;严禁非法从事黑校车和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行为;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各种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学生上放学、农民工外出务工、赶集赶会、走亲访友、婚丧嫁娶等时段,拒绝乘坐上述车辆。

七、严禁客货车辆发生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八、人员及车辆在道路行驶时,请自觉做到各行其道、减速慢行、遵守信号、泊位停车。遇有路口、调头、转弯等情况时,请按照“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确保安全通过;不要随意横穿道路、不要急转弯猛调头。

九、各个村庄(社区)应在主要出入口建成交通安全劝导站;在村(居)民集中出行时段,做好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登记工作。

人的生命大于天,只有树牢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才能最大限度避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生命财产损失。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1年2月

新普通市民(广大市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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