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胡红岩是冤枉的,但按照警方相关要求,必须要有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信息,才能删除胡红岩的“犯罪记录”。可问题是,假“胡红岩”在哪儿呢?事情似乎陷入一个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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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新京报记者赵蕾 实习生张一川 编辑 | 胡杰 校对 | 郭利琴
33岁的胡红岩觉得自己得了一种心病,治不好也死不了。
心病的根源是她身上绑着两个案底,其中一起刑事案件的案底至今仍未消除。
按照警方的说法,一名陌生女子曾盗用了她的身份信息,这名女子因盗窃被逮捕,后进入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如今杳无踪迹。
5年前,民警以她“犯过事儿”为由将她带到派出所问话,胡红岩才知道自己居然“不清白”了。
在此之前,胡红岩顺利升学,结婚,工作,生子,在她眼里能看见和睦美满生活的模样。但此后,胡红岩的一切逐渐偏离了轨道。
她多次在乘车或住店时被警方拦截询问,因为“犯过事儿”的人无法通过政审,她放弃了公务员考试。
5年来,胡红岩通过多种渠道催促公安机关删除关于她的“犯罪记录”。但目前仍未如愿。
事实上,经办的公安民警也有难处:明知胡红岩是冤枉的,但按照警方相关要求,必须要有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信息,才能删除胡红岩的“犯罪记录”。可问题是,假“胡红岩”在哪儿呢?
事情似乎陷入一个死结。
“胡红岩”的秘密
时间回到2008年6月。
23岁的胡红岩刚从平顶山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毕业,她拿着两包行李来郑州投奔姐姐胡海丽。
胡海丽本科就读于郑州大学医学院,同年顺利进入本校新校区读研,便把老校区教职工宿舍的床位留给了胡红岩。
每天7点准时起床,在食堂看完早间新闻,胡红岩在教学楼内看专业书。晚上10点前回宿舍,10点半左右熄灯睡觉。
用胡海丽的话说,考前妹妹都在努力看书,休息时间也严格精确到分钟,过上苦行僧一样的生活。
只有周末,她才坐上校车去17公里外的新校区找胡海丽,两人一起在宿舍玩玩电脑,再吃个饭,算是高压学习后的放松。
胡红岩说,新老校区之间,这是她在郑州考研生涯中出行的最远距离。
与此同时,在距离郑州大学老校区12公里外的马李庄,一起盗窃案正在发生。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8月23日下午16点20分许,被告人“胡红岩”在金水区马李庄127号305房间内偷盗一台价值2400元的“九亿通”牌电脑和一台价值230元的“美的”牌电磁炉,赃物被卖掉未追回。
当年8月31日,“胡红岩”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行政拘留,9月4日被刑事拘留,后被羁押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10月23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以“胡红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至2009年2月27日止。
这一年,身高158cm的胡红岩不到110斤,圆脸,留着标志性的齐刘海,眼睛似月牙细长,她戴着细边椭圆的近视眼镜,笑起来腼腆,略带羞涩。
另一个“胡红岩”在看守所留下的资料显示,身高166cm,大眼睛,圆脸,宽肩,皮肤偏黑。
金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胡红岩”的户籍信息和胡红岩完全相同。甚至曾用名“胡海岩”,也是完全一致。
2009年1月10日,11日两天,胡红岩在郑州铁路技术学院的教室里完成四场研究生入学考试,取得了320多分的初试成绩。
同一时空下,假“胡红岩”正在服刑。
2009年夏天,胡红岩接到北京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并获得二等奖助学金。9月1日,她坐在北上的火车上,望着窗外闪过的景色,心里哼起了小曲。
此时,假“胡红岩”已出狱半年。她消失在人群中,带走了有关“胡红岩”的秘密。
“犯过事儿”的人
得知自己在公安系统中留有犯罪记录前,胡红岩对自己的人生还算满意。
她出生于普通农民家庭,父母依附于家里的7亩地种大蒜,将姐妹俩送入大学。在河南开封杞县苏木乡咸岗村8000多口人里,这样的家庭并不多见。
父母家教严格,从小不许两姐妹骂人,撒谎。两人遵循着父母的教诲,是同村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家里进门处的一面墙上,贴满两人的奖状,胡海丽说:“红岩的占了一大半,她在班上总是前三名,挺要强的。”
2011年国庆,胡红岩结婚,第二年硕士毕业,生下女儿。这些年,她的脸圆了一圈,唯有笑起来露出的小虎牙还未变。
按照她的计划,回到丈夫老家新乡市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重心由学业转移到孩子和家庭,“就这么安安稳稳一辈子,也挺好”。
2013年7月,她入职新乡市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之余,她决定为公务员考试做准备。
两个月后,胡红岩到郑州市玉龙镇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下午五点左右,她到达预定宾馆,登记入住。
刚坐到房间的床上,听到外面有人喊,“胡红岩人在哪里?”
她出门,看见两名民警站在前台。
“你以前是不是犯过啥事?跟我们走一趟。”民警将她带到派出所。
询问中,胡红岩才明白,公安系统里,自己有两起违法犯罪前科记录。第一起案件中,郑州市嵩山路派出所曾将“胡红岩”治安拘留。另一起则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红岩”因盗窃被柳林派出所的民警抓获。
民警告诉她,要想证明自己不是涉案的“胡红岩”,必须找受理案件的派出所和相关民警删改信息。
胡红岩说,她始终想不通身份信息如何泄露。“记不清了,但我确定自己从未丢过身份证,户口本也一直放在老家。”
一夜未眠。胡红岩中途放弃考试,直奔嵩山路派出所和柳林派出所。
多方辗转,她在丰产路派出所找到2008年刑事案件的主办民警吴强,要求删除自己身上遗留的不实犯罪记录。
嵩山路派出所和吴强分别受理了两起案子,采集完胡红岩指纹和DNA后,承诺一旦比对出结果,会依据真实情况删除不实记录。
等待的日子令胡红岩坐立不安。她每周给两家派出所打电话询问进展,“总要做点什么才觉得有希望。”
她不再报考公务员,“犯过事儿”的人无法通过政审。
直到2014年5月初,她从焦作到郑州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在进站检票之际,再次遭到民警拦截。
胡红岩在警讯室内解释半天,在听到铁路公安回复“那你拿着证据消除记录我才能信你”时,她跌坐在椅子上,号啕大哭。
再出来时,火车已开走近一小时。顶着六个月身孕的肚子,她在检票口呆立了许久,看着身边匆匆赶车检票的乘客,她心底生出强烈的不满,“像是被社会排除在外的人”。
她无心参加考试,最终坐上了回新乡的列车,望着窗外,仿佛所有景物都是黑色的,如当下的心情一般压抑。
纠结的澄清之路
胡红岩没想到的是,她的澄清之路会如此纠结。
2014年7月,她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称经过核查,关于她的不实犯罪记录已经删除。
她信以为真。“我以为这事儿简单,没想到要去核实。”
生活回归如水般平静。直至2017年10月国庆节,胡红岩才惊觉,自己被“将了一局”。
胡红岩一家四口买了十一回开封的高铁,在新乡东站检票口,一位50多岁的铁路民警将她拦住。
她再次陷入困境。警察询问完基本的出行内容后,丢下一句“本来还需要搜你的行李,看在你带孩子的份上,走吧。”
事后,胡红岩到铁路公安值班室咨询,才知道每次刷身份证进站时,公安信息系统都会显示她有犯罪前科。按照规定,值班民警会随机抽查有前科记录的出行者。
最终,她查明是后一起刑事案件未删除,便每天都给吴强和柳林分局打电话。柳林分局宣传科负责人张向三解释,现在实行办案人员终身负责制,得空还是多催促吴强更合适。
在胡红岩和吴强近半年的短信和微信聊天记录中,吴强的说法几次变更。他先是表示盗窃的刑事犯罪记录确实尚未删除,他将向上级申请报告尽快落实,之后又称需要找到作案人,才能删改胡红岩的案底。近期,则以开会忙为由拒绝回复。
胡红岩很困惑。“为啥要找到坏人才能消除我的不实犯罪记录,找不到就不消了么,这是哪门子道理?”
她转而向郑州市公安局,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纪委,郑州市信访局等多部门寄材料,打电话,要求重视和严肃处理此事。
但是,相关部门没有给过她明确回应。
朋友建议她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她又将希望寄托于法院。希望通过申诉,由法院出具新的裁定书,证明胡红岩没有犯盗窃罪,然后拿着新的裁定书去找公安局消除不实犯罪记录。
受胡红岩委托的律师在翻阅案卷时发现,金水区人民法院庭审记录中显示,在讯问环节,假胡红岩自称是大专学历,当庭曾报错一位身份证号,家庭成员的姓名和组成也与胡红岩的真实情况不符。
咸岗村村主任孙四国和胡海丽也表示,村委会和胡红岩家人从未收到公安局的通知和法院送达的裁定书。
解不开的“死结”
5月17日上午,吴强在所属的北林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内向记者回应了此事。他在手机相册里翻出一张《违法犯罪人员信息修改所需材料》,其中第三条要求是提供(双方)户籍信息,即要有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信息。
在他看来,胡红岩和作案人员的指纹、照片都有,可以证明两人身份并不重叠。但要求卡在这里,“我也去省厅打了十来次报告了。”
吴强觉得不被理解的不止胡红岩,还有自己,“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坏人也不是一时就能找得到,有些事情人力方面达不到嘛”。
谈及办案时没能及时筛查出作案人员的真实信息的原因,吴强则回避了话题,只是感叹两人长相相似。他反复强调该女子对胡红岩家庭情况甚为了解,继而不再接话。
柳林分局也证实了吴强的说法。张向三拿出几份《关于胡红岩误录入办案信息系统错误信息删除请示》的文件,盖有郑州市公安局柳林派出所的印章。
“2014年起,我们配合着吴强收集这些材料,柳林分局的领导和市局领导也签字批示过这件事,申请报告交到省厅,没了下文。”他皱着眉,摊了摊手,“关键是案件从胡红岩身上删除了,不就等于盗窃案不存在了,谁来担负这个责任呢?也不符合程序嘛。”
问题的核心又回到找假冒者。“找了”,“快出现了”,“就要找到了”,胡红岩说,她数不清听过多少次这样的回答。
河南省公安厅新闻办主任张晓雷认为,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作案本就是违法,分管该案件的公安分局应该尽快抓到假冒胡红岩的女子。
“抓个人哪有多难,怕是屁点大的事儿拖了这么久,才不好抓了吧。”5月17日下午,张晓雷要求郑州市公安局给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
第二天上午,郑州市局回复此事程序复杂,短期内可能解决不了。但会想办法尽快找人。
胡红岩眼看着此事陷入死循环中,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出路,她找聘请的律师商量解决办法。19日见面时,律师却提出希望解除合约。
律师向胡红岩说明,金水区人民法院认定,胡红岩申诉后,必须先由公安机关开具作案人“胡红岩”不是胡红岩本人的证明材料,并消除胡红岩不实案底,法院才会出具新裁定书,“难度比较大”。
记者就此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求证,法院回复称,已经在调查此事,在没有具体的调查结果出来前,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胡红岩坚持请求律师帮她拿到法院更正的裁定书,律师推辞不能百分百保证申诉成功,两人争论一个半小时后,律师提出了解除合约的建议。
“算了,那就解除吧”。胡红岩满脸通红,签完字,整个人忽然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在沙发里,陷入长久的深思。
希望“重新开始生活”
2013年,浙江叔侄奸杀案再审,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张彪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上小学时,有人地里的西红柿被偷了,说是我偷的,叫我去指认,当时我就难过得流出了眼泪。我今年六十多岁了,仍然没忘记这件事情,没有做过某事但被人冤枉后,内心是非常非常痛苦的”。
胡红岩把这段话背了下来。在申诉材料中,她写道:深陷冤枉的人,每分每秒是怎么度过的,只有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人才明白。
她形容自己,绝望到生无可恋。
这半年,她时常梦见自己站在法庭上,向法院申明自己的事情,说着说着哭了,再醒来对着天花板发呆,直到天色渐渐泛白。
深夜,她必须听段相声,再听听轻音乐才能入睡。
给孩子们讲睡前故事的惯例取消了,床前摆着半个人头高的图画书,她无心再看。6岁的女儿看她总是拉着脸回家,忍不住抱怨一句,“你怎么又不高兴了,你这个坏妈妈。”
情绪崩溃时,她把自己锁在屋里哭,两个孩子来敲门,她假装凶着脸把孩子推开,“快出去”,心里却满是愧疚。
年初因为胸闷去医院看病,在门诊走廊里看见地上掉了一叠百元大钞,她下意识想捡起来交给保安,半路手又缩了回来。
“万一有人以为是我偷的,扯不清可咋办,那我岂不真成了小偷?”想到这里,胡红岩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叫了几声,“谁丢钱啦?”看见有人拾起,悻悻走开。
就是在路上被人撞了,路人嚷嚷着要帮她报警,她要做的也是赶忙制止。“可能害怕更多人知道我有案底,觉得丢人”,她叹气。
她的朋友圈经常转发法律公号发布的最新法则:《关于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件的规定》,《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将追责》……
以前,她闲来只看娱乐八卦新闻,总觉得社会上离奇的案件,纷繁的信息都与自己无关。如今,她意识到自己封闭的状态让她距离常识越来越远,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力。
“现在倒霉的事莫名摊在自个身上,才知道懂点法没坏处。”
胡红岩也多次设想自己终将重获清白的时刻。年前,她在网上买了一箱红酒,共6瓶,尚未拆封。
她说,要等到自己打了“胜仗”回家,独自坐在屋里把自己灌醉,等到再醒来,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把受的伤全部留在过往,“重新开始生活”。
5月21日下午,郑州市检察院宣传科主任周庆华就胡红岩身份信息错误事件回应,她称公检法三家已经在沟通此事,公安局已经启动信息比对工作,检察院和法院也会及时沟通和督促此事的推进,将尽快纠正有关胡红岩身份信息核查中出现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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