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一直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总体来说,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
“2014年以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分七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占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第七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完成后,标志着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
截至2013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2493项。按设置主体分,国务院部门设置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99项;地方设置1875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8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486项。按人员类别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60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885项。
但也应该看到,职业资格取消工作完成以后,如何确保各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降低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汤涛说,目前,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面,人社部做了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1999年(99版)职业大典的修订工作,将修订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连接;二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三是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四是加大各种职业技能比赛的活动频度和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考过的职业资格证会不会被取消的疑问得到了明确回应。“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汤涛介绍说,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者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的意愿,想继续鉴定考试的,要尊重考生意愿,继续鉴定考试;如果要退费,就是不参加或者不拿这个证的,也可以退费。对已经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证书核发工作。对于按“双证书”招收的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我们将按照原来的规定,学生毕业时取得“双证书”,除了毕业证以外,还有职业资格证书。
“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汤涛表示,针对这次取消量比较大的情况,目前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过去,对技能人员人社部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评价,现在改为技能等级,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接续,使技工人员、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此外,在集中取消有关部门不合法、不合理职业资格的同时,人社部还将深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职业资格实施管理,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落实情况“回头看”。
汤涛介绍说,人社部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实行职业资格目录资格目标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其次,建立职业资格清理常态化机制。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充分运用“群众点菜”方式,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尾巴。第三,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监管。加强日常监督,加大对地方减少职业资格工作的督导,畅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查处“挂证”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斩断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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