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5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理解这一章,应与《道德经》第三章相对照。我们在解读第三章的时候,反复说明老子的“绝圣弃智”,指的是反对奇技淫巧,提倡素朴真诚。我们是结合春秋时期的社会特点和老子的生平经历来解读的,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理解为,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这里的愚之,不宜理解为愚民。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意思是,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当时春秋时期的社会动荡不安,老子归咎为人心不古,诚信缺失,善于投机取巧的奸诈小人太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意思是,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这里又一次提到“玄德”,我们前面解读过,玄德比上德更深一个层次,是德的最高境界。三国里的刘备,字玄德,他显然没有达到这一境界。“大顺”的意思顺乎自然,达到道与德的境界。
老子是极其智慧的人物,他的《道德经》是针对当时社会现实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其核心思想“无为”并不是“躺平”,而是倡导人们顺应规律,把握好事物发展的度,顺势而为。这里“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应理解为人们超出了正常的智慧的范围,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因而造成社会混乱。
因此,老子并非愚民,而是希望人们复归于素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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