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6家企业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如下:,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绿色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绿色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6家企业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如下:
泰安市泰山区津口女儿茶厂:在2019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中,你公司生产的津口 图形牌津口女儿茶(产品编号:LB-44-1612158539A)检出灭多威、克百威。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
山东立泰山茶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中,你公司生产的灵岩 拼音 图形牌灵岩红茶(产品编号:LB-44-1712159973A)检出克百威。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现将你公司2017年12月与我中心所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第六条第2项中,第三年标志使用费由3000元核减为1500元,交费时间仍按原《合同 》执行
特此通知。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凤泉春茶叶专业合作社:在2019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中,你公司生产的凤泉春 拼音牌绿茶(产品编号:LB-44-1702150665A)检出灭多威、克百威。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
新野县宛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在2019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你公司生产的宛绿 图形牌大葱(产品编号:LB-15-1704164379A)氟虫腈超标。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三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在2019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的绿色食品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中,你公司生产的巡蜜季牌椴树蜜(产品编号:LB-35-18060804656A)碳-4植物糖超标。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
宜昌天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中,你公司生产的江峡红牌柑桔(产品编号:LB-18-1708174807A)咪鲜胺超标。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上述产品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按照《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其证书。请立即停止在上述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自即日起3年内,将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申请。
特此通知 。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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