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央视播出的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中,一辆电动自行车撬动整个杭州地方性法规全国审查的事引起了大家关注。而这位将小事维权到底,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小伙子是温州大学瓯江学院14届法学专业毕业生潘洪斌。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告诉记者,潘洪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同时也善于思考,有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做事情也非常严谨。
“事关公民权益绝非小事,这种态度也表明了国家对法治推进的决心。”如今再回看自己的维权之路,潘洪斌表示,可谓是一波三折。
起因:电动车被扣 他与地方法规“较上劲”
2015年10月10日上午,家住杭州的潘洪斌骑着一辆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途经某路口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交警要查扣他的电动车并托运回原籍。
“当时非常惊讶,因为这辆车是上了牌照的,是有正当手续的。”法学专业毕业的潘洪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查询相关法规。“在查过包括行政强制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后,都没有发现非机动车在此类情况之下,可以被扣留以及被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潘洪斌说。
此外,潘洪斌还发现,《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扣车处理的做法,超出了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限度。“这与上位法是相抵触的,也就是说,杭州地方法规在这块是过于严苛的。”他说。
为了维权,潘洪斌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转折:一再败诉 他决定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
但出乎潘洪斌意料的是,他的一审、二审和再审都相继败诉。“2016年3月,我收到了二审裁定书,法院认为<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是现行有效的地方法规,是合法的,因此驳回了上诉。”
尽管如此,他也没有放弃。“因为我在一些帖子里发现了和我有同样经历的人,我开始意识到,如果这个条例没有修改的话,会有更多的人遭遇同样的情况。”
这时,事情有了转机。“在16年的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记者问中,提到了地方法规与上位法冲突的事项,而那时,中央立法,包括立案审查制度也正在进一步加强。”于是,潘洪斌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2016年4月,潘洪斌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请求撤销该条例中违反行政强制法设立的行政强制措施。
结果:条例纠错 他推动地方法律条例修改
很快,潘洪斌的信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重视,他们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函,请其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有关部门对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后,书面反馈了意见。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认真研究后,认为条例关于扣留非机动车并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说明潘洪斌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有道理。
之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条例修改方案,决定将条例的修改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同时委托专家学者对本届人大任期内制定的全部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审查。
2017年元旦前后,潘洪斌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反馈,反馈中对审查建议的结果进行了说明,同时也对他在国家立法工作上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了感谢。
“社会的进步是需要每一位平凡或不平凡的人提出意见,并通过一些时间去完善,才会让公民拥有更加合理且便利的生活。”在潘洪斌看来,他不过是做了一件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