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花一朵,种在我心中,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与暮暮,我切切地等候,有心的人来入梦……”
那个来入你梦的人,会不会是梅艳芳?
时间的巨轮匆匆驶过,转眼,这已经是梅艳芳去世第17周年了。
众所周知,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是当之无愧的魅力之都,那里有着发财的故事、大都会的传说、金庸的江湖,还有黄金一代的港星,而梅艳芳无疑是巨星中的巨星。
被赞誉为“香港的女儿”,但梅艳芳的成就不止于香港,她走向了亚洲,影响了一个时代,至今依旧无人可以超越她。
于是,每年到了她的忌日,袁咏仪等明星,还有众多粉丝都会表达对她的思念之情。
只可惜,她的一生就像烟花般,绽放过,美丽过,却一瞬即逝。
而璀璨背后,她的家人财迷心窍,简直如附骨之疽般带给她伤害和黑暗。
财源滚滚来若说梅艳芳一生的底色是悲,那这种悲则源于她是个女孩。
梅家原本就靠打鱼为生,家境贫寒,梅父去世后,更是雪上加霜。
梅妈带着四个孩子生活,想方设法挣钱原本没错。
只是梅艳芳上有两个哥哥,梅妈却只让她和姐姐去卖艺养家,哥哥们反倒被好生养着,只因梅妈重男轻女,认为女孩是赔钱货。
自4、5岁起,梅艳芳便和姐姐在香港小歌舞厅、酒廊、街头、荔园到处表演。
天寒地冻、饥肠辘辘是常态。
那时,她们是最卑微的“歌女”,要忍受客人的调笑和戏弄,在学校也被同学视其为怪物,受尽白眼。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1982年,香港举办第一届华星新秀歌唱大赛。
19岁的梅艳芳凭借徐小凤的一首《风的季节》征服了评委,拿下大赛冠军。
之后,她顺利签约华星唱片公司,正式进入歌坛。
同年,梅艳芳发布了第一张专辑《心债》。
刚出道,能挣到的钱有限,收入可以基本忽略不计。
虽然当时同名主题曲夺得"香港电台中文金曲榜"第43周冠军,可梅艳芳却备受争议。
因为,彼时公司给她的定位是邻家女孩,她留着卷曲长发,淡装清纯,可多年的舞台经验让她显得成熟,她那些年跑场挣钱的事也被狗仔翻出来大肆宣扬。
梅艳芳一度还挺受打击,好在她没被打垮。
1983年,梅艳芳推出第二张唱片《赤色梅艳芳》,其中主打歌《赤的疑惑》展现“坏女孩”风格,拿下五白金销量,即卖出25万张。
她还获得东京音乐节上“亚洲特别奖”,这趟东京之旅开启梅艳芳和著名时装、形象设计师刘培基一辈子的合作。
随着人气暴涨,梅艳芳真正开始走红:
从出道至2002年梅艳芳最后一张音乐专辑《With》,梅艳芳一生出了近50张专辑,累计销售量超过千万张。
如果按照每张净收入10元计算,她靠专辑挣了上亿资产。
她还是全球华人举办个人演唱会最多女歌手,总计292场,光这个也能有超千万收入吧。
唱而优则演,有人说梅艳芳是被唱歌耽误了影后。
她主演或参演了45部电影和2部电视剧,凭借《缘分》《半生缘》拿下金像奖最佳女配;《胭脂扣》让她荣膺金像奖影后,《男人四十》让她提名金马最佳女主角。
她的片酬从早期的4万港币,涨至后期的150-200万。
按照这个计算,那些年,她靠演戏也挣了几千万身家。
加上广告等,保守估计,得有1.5亿吧。
所以,后来刘培基会说她挣了很多钱。
梅姐仗义疏财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导致肺功能衰竭去世,年仅40岁,可谓英年早逝。
但根据媒体的报道,当时她的遗产大概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包括不动产。
还是随着香港房价上涨,2011年才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7亿。
是不是和她挣到的钱差别有点大?
其实也不奇怪。
梅艳芳朋友多,也一向大方。
“我觉得钱很重要,可不是最主要的,我从小对钱的概念就是有就可以……去的时候,钱只是一个数字。”
所以,为了支持公益,她能花1000港币买一支花。
这是当时普通人一个月的薪水。
每次和朋友出去吃吃喝喝,都是她给钱。
作为好友,刘培基劝她不要这么浪费,毕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的。
梅艳芳何尝不懂挣钱的艰辛,只是她觉得朋友间的情谊比钱更重要。
郑秀文说过,梅艳芳很有侠义精神。
1985年,香港小虎队解散后,林利选择去台湾发展,分别时,梅艳芳偷偷塞给他两万块钱。
拍《半生缘》时,剧组很缺钱,有人因拿不到报酬心生怨气走人了,梅艳芳却不在意,拿着低片酬依旧兢兢业业拍戏。
为了捧徒弟,梅艳芳用自己的钱开了公司。
张国荣曾调侃说:“如果要得到梅姐的喜欢,拼命向她借钱就行,你借得越多,她就越高兴。”
所以有不少人占过她的便宜。
对于被朋友骗钱,梅艳芳不难过,只怪自己识人不清。
让她难过的是家人,“连家人都骗我钱,我觉得非常伤心”。
据说,梅艳芳刚走红不久,她哥哥梅启明便以做生意为由索要200万,当时梅艳芳一下子也拿不出那么多的钱,母亲却认为梅艳芳舍不得,忘恩负义。
梅艳芳只好咬牙接了一整年的工作,把报酬都给了梅启明。
后来梅启明骗她生意失败,钱赔光了,其实他只亏了20万,剩下的钱都拿去赌输了,甚至倒欠巨额债务。
梅妈袒护儿子,以梅艳芳名义担保,将债务转移给她。
如果此事为真,或许这就是兄妹不和的原因所在吧。
而根据资深媒体甘鹏的说法,梅妈成立过一个抗癌基金。
梅艳芳的姐姐也疑似宫颈癌去世。
梅艳芳投资千万港币,却发现基金管理有问题。
梅艳芳最重亲情,却被哥哥和母亲这样吸血,何其可悲可叹。
从梅妈和梅哥的性格来讲,梅艳芳平时给他们的生活费也一定不少。
这也就是为什么梅艳芳在娱乐圈呆了21年,但留下的遗产并不算多的原因。
家人财迷心窍或许是看清了家人的面目,去世前,梅艳芳把自己的遗产交给了好友刘培基和王敏慧托管。
媒体后来公开了梅艳芳的遗嘱内容:
自己名下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
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
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
遗嘱中还特别指明,直至母亲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这意味着梅艳芳的遗产不属于梅妈,哥哥梅启明更是没份。
其实梅艳芳对家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但梅妈和梅启明怎么会愿意将巨额遗产”拱手让人“呢?
于是,梅艳芳尸骨未寒时,梅妈开启了遗产之争。
首先,她主张”信托无效“。
2004年,梅妈和梅启明将受托人——汇丰信托告上了法庭,声称汇丰信托改动了梅艳芳的遗嘱。
梅妈认为梅艳芳的精神状态不具备做出有效遗嘱和信托安排的能力。
不过,法院取信了——梅艳芳设立信托和遗嘱时在场的梅艳芳的干妈、汇丰信托董事,及主治医生三人的证词。
根据证人提供的会面记录,以及受托人备忘录,主治医生提供的医疗证据也表明,梅艳芳当时的精神状态正常,法院以此驳回了梅妈的说法。
梅妈败诉后,并未消停,她先后两次上诉,但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被驳回。
气急败坏之下,梅妈表示梅艳芳死因有疑,有人谋财害命。
还上街拉起了横幅,称这是世纪大骗案。
无果之后,梅妈开始了第二阶段:诉讼,要更多的生活费。
2011年,梅妈终审败诉,欠下超200万的律师费,她一直拖着不还。
2012年,梅妈的生活费已经上涨至14万,但还是不够。
这年4月,梅妈个人被法院宣判破产。
2014年,在考虑了梅妈的生活需求和破产的现状后,法院判给梅妈每月15.2万,但其中10.4万用于破产还债,还限定了每月2万的房租费用。
但梅妈很任性,租起了4.3万/月的房子,然后又向法院申请房租费、补品费和针灸费,但没有成功。
失算的梅妈,后来也因欠租被房东轰走,此后她又多次借口要钱,要求一次性取出梅艳芳的7100万港币遗产,未果。
她的铺张消费、诉讼费、律师费,在快速蚕食着梅艳芳的信托资产,导致梅艳芳的信托资产多次告急,只能卖了房产以及遗物补充。
据悉,目前梅艳芳的遗产已经所剩无几了。
而梅妈这么努力想要夺回遗产的目的,仍是让儿子和两个孙儿生活无忧!
要是不知道她对梅艳芳做了什么,真要感动于这份对儿子的母爱。
在母亲的”庇护“下,梅启明这么多年一直没怎么工作,如今梅妈97岁了,梅艳芳的遗产也快没了,眼看好日子不多,梅启明开始想办法布局自己的后半生。
但他仍选择消费梅艳芳。
7月17日,媒体报道,梅启明开了一家食品店,似乎目前还未开张。
而在食品店旁边,早在去年他就成立了梅艳芳纪念馆。
梅启明此举,明显想利用梅艳芳的人气,带动自己的生意。
不过,梅家吸血梅艳芳众所周知,这家店能不能做下去,仍是一个的未知数。
可叹梅艳芳作为传奇,没想到家人这么”神奇“,旁人只能留下一声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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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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