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皇上在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都会说几句话,或者留下一封文字之类的,这和平民百姓的死其实是一样的,毕竟还有些身外之物要留下来(身无长物的就算了),反正也带不走,或者即使要带走,也还要经过活着的人的允许,不然......
这就是临终遗言,老百姓的叫遗嘱,皇帝的当然叫遗诏了。
不过,像大清王朝的顺治皇帝就显得与众不同,他发的遗诏,足足有1100多字,而且,14条大罪,通篇都是在责骂自己,活脱脱的就是一封长篇认罪书。
为什么会这样呢?今天就带着大家一起解密,探寻历史人物的心路历程,解开历史的那道结......
1、孝庄太后修改了遗诏?
人在临死的时候,都希望后人对自己有一个好的评价,而不希望留下恶名、臭名,这就叫盖棺论定,所以,许多人在这方面都想方设法的宣扬自己的功绩,表彰自己的武功才略,而不是抖搂自己的丑事。毕竟,一个皇帝死了要供奉庙堂,这些话都要在史书上留下痕迹,给后人瞻仰的。
所以,就算是普通人犯了错误,要想让他检讨一下自己都很是有点困难,更何况皇帝了,高高在上,是老天爷派驻在人间的代表,是天子,谁敢说他的错呢?自己就更不会说了,除非是逼不得已,比如崇祯皇帝朱由检,那时候,没有办法了,不过,他在临死时说的一句话,是这样的,“诸臣误朕也,国君死社稷,二百七十七年之天下,一旦弃之,皆为奸臣所误,以至于此。”
当然,也不是说人在临死的时候没有自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有时候也会有人说一些比如“我以前对你是不太好啊”之类,但是,紧跟着他会再补上一句,那也是我没有办法啊,或者我那也是为你好啊,以显示自己还是很大公无私的,以免后人盖棺论其丑。
但是,像顺治皇帝这样长篇大论大骂自己的遗诏,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得不让人很惊讶,更何况,按照顺治皇帝在当时所做的一切,虽然算不上千古一帝,盖世功勋,但也可以说是非常英明,最起码是做了一些好事的。
所以,这份罪己诏一出,就连写历史的史官都说,“至于弥留之际,省躬自责,布告臣民。禹、汤罪己,不啻过之”,有点过了,兄弟。
于是,后人就无端猜测了,这必然不是大清皇帝爱新觉罗·福临自己写的遗诏,那么,这是谁替顺治皇帝写的呢?
后人根据福临的母亲孝庄太后的一贯表现,就说了,那肯定是孝庄太后对顺治皇帝当和尚不满意啊,而且还是为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而当和尚,这就更让人难以忍受了,所以,孝庄太后一怒之下,就拿起笔来,随手涂抹,一篇福临罪己诏就这样出生了。
兄弟,如果你这样想那就错了。
且不说顺治皇帝事实上没有出家,这个道理,我已经在我的前一篇文章里说过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而且许多历史也已经说得很清楚,都能够证明顺治皇帝根本没有出家。
那么,既然没有出家,作为顺治皇帝的母亲孝庄文皇后,堂堂国母,会在自己的儿子年纪轻轻就不幸死亡之后,还要将自己儿子的丑事揭开发给全国的老百姓看吗?世上有这样的母亲吗?而且还是有着无上体面的皇室呢?就算是慈禧太后也做不到这一点。
即便是顺治皇帝真的出家做和尚去了,有着高深政治手腕的孝庄文皇后也不会冒着体面,悍然去羞辱自己的儿子,最终其实也是打了自己的脸。
更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历史上记载,“正月壬子,上不豫。丙辰,大渐。赦死罪以下。丁巳,崩于养心殿,年二十四。”
也就是说,清世祖顺治皇帝爱新觉罗·福临,从壬子生病到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崩于紫禁城养心殿,前后6天,而在初八戊午的时候,遗诏便颁发于世。
顺治皇帝可以有6天的时间思考,最终写就,而孝庄太后不过有12个小时的时间修改,而且还这么完整,除非是她早就处心积虑,事先就写好了?如此想来,这个孝庄太后早就恨自己的儿子恨到入骨了,这还是一直为了自己的儿子,不得不下嫁给权臣爱新觉罗·多尔衮的那个母亲吗?
你们也太小看孝庄太后了吧。
所以,这种罪己诏应该就和孝庄太后无关了,那么,既然不是孝庄太后写的,那是谁写的呢?别人似乎也没有那个胆子,因此,唯一的可能,是顺治皇帝自己写了这份罪己诏。
2、顺治皇帝的14条大罪?
“罪己诏”作为皇帝承认错误、检讨过失的一种诏书或是口谕,一般都是在国家遭受天灾,或者这个皇帝统治不稳固,政权处于危险,内部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又不能降罪于大臣,于是,就通过口谕或者诏书等形式,向大臣们承认自己的过错,并检讨自己,最终达到朝廷上下团结一心、共度危机的目的。
也就是说,皇帝这时候就说了,现在导致的这些问题,和你们无关,都是我一个人的错,你们不必担心,老老实实的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了,不要心有戚戚。
那么,顺治皇帝的罪己诏是统治不稳定,或者内部出现重大问题了吗?
我们先来看一看这14条大罪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吧?
先从简单地说,第一个,不孝的罪有2个,“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惟圣母皇太后慈育是依。隆恩罔极,高厚莫酬,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不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圣母皇太后的养育之恩还没有报,就先死了,不孝!
“皇考宾天,朕止六岁,不能服衰绖行三年丧,终天抱憾。惟侍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廑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因为年纪太小,不知道对他的老爸爱新觉罗·皇太极表达哀思,已经是个遗憾了,本来想侍奉太后,却反而让太后为自己伤心,不孝!
这2条其实是顺治皇帝的真心表达,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心里疼惜了。
第二个,糜费罪有3条,也就是遗诏中的8、9、10三条,“国用浩繁,兵饷不足。而金花钱粮,尽给宫中之费,未尝节省发施。及度支告匮,每令诸王大臣会议,未能别有奇策,止议裁减俸禄,以赡军饷。厚己薄人,益上损下,是朕之罪一也”国家没有钱,我却是不顾现实,肆意耗费,还要别人节省。奢侈、糜费罪!
“经营殿宇,造作器具,务极精工。无益之地,糜费甚多。乃不自省察,罔体民艰,是朕之罪一也”,造一些没用的东西,没用的宫殿,还是奢侈、糜费罪!
“端敬皇后于皇太后克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不能以礼止情,诸事太过,逾滥不经,是朕之罪一也”,这里说到董鄂妃了,有人说,按照顺治皇帝对董鄂妃的宠爱,不会这样说的。
事实却恰恰证明了,这就是顺治皇帝写的,如果以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恨意”,她会说端敬皇后对皇太后恪尽孝道,对自己尽力辅佐,成为內宫的表率吗?她会说董鄂妃“贤淑”吗?而顺治皇帝表达的意思,是我很爱她,但鉴于国家艰难,所以她的葬礼费用花得还是有些过,作为皇帝,我这样是不对的,应该以礼止情,所以,还是奢侈、糜费罪!
第三个,懒惰罪1条,“朕性耽闲静,常图安逸,燕处深宫,御朝绝少。致与廷臣接见稀疏,上下情谊否塞,是朕之罪一也”,我总是贪图安逸,不上朝。这就有些无中生有了,事实上,顺治皇帝可能也有发懒的时候,但大多数情况下,他处理政务还是很少拖延的,就像后来康熙皇帝为他的父亲立碑,《碑文》曰:“皇考惟是兢业祗慎,无一日遐逸也。”
最后一条,不过是有过错不能改,越积越多,就形成了现在的这种情况,“朕既知有过,每自刻责生悔。乃徒尚虚文,未能省改,过端日积,愆戾愈多,是朕之罪一也”。
剩下的7条就很关键了,我们也来看一看,为什么说这7条很关键呢?
第一条,“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我本来不行,却当了皇上,按照道理,我应该像老祖宗一样英雄,可是,我却渐习汉俗,置祖宗旧制于不顾,天天更改祖制,搞得一塌糊涂。所以,主要是因为和汉人有关。
第四条,“宗室诸王贝勒等,皆太祖、太宗子孙,为国籓翰,理宜优遇,以示展亲。朕于诸王贝勒,晋接既疏,恩惠复鲜,情谊暌隔,友爱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不重视宗室诸王贝勒,与他们越来越远。
第五条,“满洲诸臣,或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宜加倚托,尽厥猷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委任汉官,即部院印信,间亦令汉官掌管。致满臣无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不重视满人,重视汉人,让他们无心任事,还是和重用汉人有关。
第六条,“朕夙性好高,不能虚己延纳。于用人之际,务求其德与己侔,未能随才器使,致每叹乏人。若舍短录长,则人有微技,亦获见用,岂遂至于举世无才,是朕之罪一也。”这说的是谁,应该还是说多用了汉人,对于满人,应该按照他自己本身个性使用,随才器使,而不是一概求全。
第七条,“设官分职,惟德是用,进退黜陟,不可忽视。朕于廷臣,明知其不肖,不即罢斥,仍复优容姑息。如刘正宗者,偏私躁忌,朕已洞悉于心,乃容其久任政地。可谓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是朕之罪一也。”直接说了一个人,刘正宗,这个人也是汉人,曾经是顺治皇帝的文墨挚友,后受满人挤压,差点就被顺治给杀了。还是汉人。
第十三条,“人之行事,孰能无过?在朕日理万几,岂能一无违错?惟听言纳谏,则有过必知。朕每自恃聪明,不能听纳。古云:‘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朕于斯言,大相违背。以致臣工缄默,不肯进言,是朕之罪一也。”不听谁的话,还不是不听满大臣的话,重用汉人,顺治皇帝亲政以来,为了维护统治,对汉人实行了很多优待政策,这个政策招致了满人的极大不满。
第11条,说的是太监干政,在我看来,这个可能是顺治皇帝唯一的错误,毕竟太监吴良辅确实是因为顺治皇帝的宠爱,最终贪污受贿,惹出大祸,却在后来还是被顺治包容,这也有悖于顺治皇帝所强调太监不能干政的思想,“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国,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衙门,委用任使,与明无异。致营私作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
看看,顺治皇帝在遗诏中通篇都在骂自己,将自己骂得狗血喷头的,骂得匪夷所思的,其实就是后七条,而这七条中的六条,都是满人和汉人对立的问题,所以,他还特别在最后说,自己有这些过错,却没有改,就更加错了。
这是为什么呢?
3、顺治皇帝为什么这样写?
有人认为,以孝庄太后为首的守旧派和满人站在同一边,都是极力主张重用满人,反对使用汉人,维持其“满洲本位”的思想,所以才将顺治皇帝的这篇遗诏修改,把重用汉人变成了他的罪行。
其实,在顺治皇帝已经驾崩的情况下,直接修改他的政策就是了,就是一纸条令的事情,何必要大张旗鼓地这样宣扬罪行呢?非要骂得自己的儿子是狗血喷头,才能达到她的目的吗?
事实上,无论是顺治皇帝,还是孝庄太后,包括康熙皇帝,爱新觉罗·弘历,甚至大清王朝所有皇帝,都没有真正的重视汉人,一到关键的时候,都是以维护满洲贵族利益为第一。
但是,这并不是说,他们就不使用汉人了,为了维护大清王朝的统治,安抚汉人,也一直都是这些皇帝的政策,特别是康熙皇帝,对汉人的笼络更甚于顺治一朝,这对于从小就是受到孝庄太后的熏陶和培养的他,如果老师的政治思想都如此守旧,还能成就出一个康熙大帝来?
既然这样,顺治皇帝为什么要留下这样的遗诏呢?下面,我们就来到主题。
上面说了,“罪己诏”一般都是在国家遭受天灾,或者这个皇帝统治不稳固,政权处于危险,内部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这个皇帝才会不得不做出的一种表示。
那么,顺治皇帝的政权有什么危险呢?
其实,不是顺治皇帝,毕竟都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就没有什么危险了,即使有危险,那也不是自己的事了。
但是,你们不要忘了,继承顺治皇帝位置的是8岁的爱新觉罗·玄烨,是他的儿子,自己儿子的事,那就还是自己的事,自己儿子的危险,那也就是自己的危险,所谓舐犊情深,就是这篇文章的重点。
顺治皇帝知道,自己走了,留下的是孤儿寡母和一大片花花绿绿的大好江山,大好江山谁不想去争去抢?而孤儿寡母的,在面临这些如饿狼一般虎视眈眈的满洲八旗、王公大臣的时候,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孩子稳稳地坐住这个位置,才是他临死前最忧心的东西。
虽然他自己始终也没有改变过满清“首崇满洲”的既定国策,但是,他知道,没有汉族,仅靠满人,那是绝对无法维持大清王朝的统治的,所以,这即使是以后的日子,起用汉人,也必然是一个无法改变的国策,但是,现在不行。
顺治皇帝明白,满汉对立从大清开国就一直存在,但是自己能够在“首崇满洲”的同时,笼络汉人,用他们为大清王朝做事,是因为自己经过十几年的耕耘,已经完全掌控了朝政,但即便是这样,自己也不过才做了一点点,就已经引起满洲王公大臣们的不满了,更何况,玄烨这样一个8岁的孩子。
所以,如果自己不趁着还在世的时候,把这个政策往回拉一下,鲜明地说出来,稳住满洲人的心,等到由那些亲王贝勒、满清的骄兵悍将们跳出来,要改变这个政策的时候,估计玄烨的皇位就危险了。
因此,他必须要笼络这些满清贵族,把那些亲王、贝勒们的心拉回来,让他们感受到他们的地位不会改变,让他们觉得这个皇帝还是满人的皇帝,玄烨还是他们中的一员。
于是,他思虑良久,终于拟出了这么一篇饱含苦心的大文章,他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真的受了委屈,让他们从这份罪己诏中感动、泪流,得到抚慰,以至于感恩。
所以,他说了一大堆之后,才正式转入正题,朕以腹心寄托:“太祖、太宗创垂基业,所关至重。元良储嗣,不可久虚。朕子玄烨,佟氏妃所生,岐嶷颖慧,克承宗祧,兹立为皇太子。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即皇帝位。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鰲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荩,保翊冲主,佐理政务。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就是这样,睿智的顺治皇帝还是不能够完全放心,从他任命的四位辅政大臣中可以看出他的良苦用心,第一,没有一个是宗室王公、贝勒,这说明了他对当年多尔衮以王公欺主的事耿耿于怀,担心这样的事会再次发生在他的儿子身上。
第二,这四个辅政大臣都是顺治皇帝一手提拔,其中,赫舍里·索尼四朝元老,威望最高,却年龄最大,已经不可能有夺位的可能,苏克萨哈地位不高,和同事共事也经常有矛盾,却排在了第二,遏必隆,钮祜禄氏,皇室宗亲,功劳不小,排在第三,而最后一位,是鳌拜,号称满洲第一勇士,武功最强,功劳远远大于苏克萨哈、遏必隆,却排在了第四。
从排名上看,虽然鳌拜也是顺治一手提拔,且极忠于顺治皇帝,虽然知道只有鳌拜可以在军事上保护玄烨,但是,顺治对他却最不放心,于是,搞了一系列的人牵制他,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顺治皇帝呕心沥血,精心部署,最终还是让鳌拜成了权臣。
这就是当时的历史,到了康熙七年,也就是爱新觉罗·玄烨15岁的时候,此时,在鳌拜专权,自己无法亲政,不得不和鳌拜斗智斗勇的情况下,康熙皇帝终于明白了他的父亲,明白了他父亲良苦用心,为了儿子不惜委屈自己,这时候,康熙一定是流泪了,他不顾一切,亲自为顺治立碑,碑文极大地赞颂顺治皇帝的功德,针锋相对,和《罪己诏》的内容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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