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可以拿手机“亮证了”,忘带证件不用“再跑一次”了!
此次推广启用的电子证照范围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类、从业人员证件类、运输车辆证件类等,“三类九种”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具有防伪可信、使用便捷、管理高效、应用广泛等明显优势,对提升行业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有重要意义。
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在办理道路运输新增、变更、补证、换证等业务时,将同步生成相应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件。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可以通过“运证通APP”或“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申领电子证照。
实施电子证照后,驾驶员到属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可免带有关证照;此外,在车辆营运过程中具有亮证功能,即执法人员查验有关证件时,凭驾驶员提供二维码就能扫码获取信息。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原有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为便民利企,申领电子证照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道路运输车辆年审信息等在电子证照上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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