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贝类毒素中毒提示
近期秀屿南日岛部分海域发现有毒赤潮,为确保群众食品安全,防止贝类毒素中毒,特进行以下风险提示:
大多数贝类营养丰富、鲜美可口、但有时贝类会含有贝类毒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贝类毒素主要由浮游藻类产生,贝类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当海水里的浮游藻类大量繁殖出现赤潮时,生长在相应海域的贝类所含毒素可能会迅速增加,造成贝类毒化。贝类毒素有多种类型,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麻痹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存在于扇贝、贻贝、蛤等双壳贝类中,通常在内脏中的含量较高,常规的烹调加工方式不能将其去除。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潜伏期较短,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初期症状有口部及四肢麻痹、刺痛,肠胃不适如呕吐、肚泻,严重者会出现吞咽及发音困难,甚至因呼吸麻痹而死亡。目前还没有针对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特效解毒剂。
消费者:
不采购、食用赤潮污染海域的鲍鱼、黄瓜鱼、鲈鱼、红鱼、黑鲷、真鲷等海产品。
加工新鲜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食用贝类后如出现疑似中毒表现,要尽快就医;发生食物中毒的,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
禁止采购、销售、加工来自有毒赤潮区域鲍鱼、黄瓜鱼、鲈鱼、红鱼、黑鲷、真鲷等海产品。
注意海洋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海域赤潮信息,不要捕捞、销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加工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餐饮业加工贝类时,最好弃掉蒸煮贝类的汤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用贝类中毒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
2022年6月4日
近日,涵江区市场监督局联合涵江自然资源局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严禁采购、销售、加工赤潮发生海域的贝类、鱼等野生水产品和受赤潮污染的养殖水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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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连日来,涵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农贸(批发)市场和水产贝壳类经营者为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销售、加工赤潮发生海域的贝类、鱼等野生水产品和受赤潮污染的养殖水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入场查验制度,严把食材安全“入市关”。
同时,涵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微信群等载体,宣传受赤潮污染的贝类等水产品的危害性,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买、不卖、勿食受赤潮污染的贝类等水产品。
来源:今日城厢、涵江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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