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影响吗?2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一话题作出回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规定,一个职工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合并手续,以免影响市民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如何合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市民赶紧办合并手续)(1)

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供图

如何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第一种情况是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这种合并需要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同时,办理前职工多个个人账户须均已调入同一单位账户下。

第二种情况是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这种情况下,合并则需要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职工能够提供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按以下方式办理。

职工能够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到职工在原调出单位社保缴存情况的,办事处(分中心)按照职工现场查询到的社保缴存信息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办事处(分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如果无法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到职工在原调出单位社保缴存情况的,办事处(分中心)前台经办人员进行现场询问,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及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后,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3-12329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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