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1.安徽省高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谋水牌岳西炒青茶(250克/袋),草甘膦(实测值:1.1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草甘膦属于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根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橡胶、桑、茶、果园及甘蔗地,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食用过多的草甘膦膦会危及人体健康,会造成肝肾损害,会损伤消化道、皮肤黏膜,严重时损伤呼吸和心血管系统危及生命。另外,草干膦长期毒性和慢性效应值得重视。孕妇长时间低剂量接触草干膦可导致婴儿出生缺陷。草干膦是一种可疑的内分泌干扰物质,可能破坏生殖激素的正常产生,引起妇女孕激素、雌激素代谢失常,引起不良的后果。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草甘膦每日允许最大摄入量(ADI)为1mg/kg,其中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应低于1mg/kg。茶中检出草甘膦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时使用的新鲜茶叶在采摘前使用草甘膦除草剂没有严格区分安全间隔期,或超量使用草甘膦除草剂,或土壤茶树草甘膦的蓄积,或在周边农田、果园,随茶园用水和空气飘移而附着在茶叶上,给茶树带来污染。
2.淮北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鲜活)昂刺鱼,孔雀石绿(实测值:3.24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灭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曾作为杀菌剂和抗寄生虫药,用于防治各种鱼病。孔雀石绿在鱼体内代谢为隐色孔雀石绿,长时间残留于生物体内。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
3.宿州市开发区丁晓静水产批发行经营销售的鳝鱼(活),恩诺沙星(实测值:392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贵池区丁二水产品店经营销售的鲫鱼(活),恩诺沙星(实测值:938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青阳县蓉城镇梅红水产店经营销售的鲫鱼(活),恩诺沙星(实测值:503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鳝鱼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6.青阳县蓉城镇志红水果批发部经营销售的特早蜜桔(散称),丙溴磷(实测值:0.28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在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对柑橘类红蜘蛛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丙溴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丙溴磷在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夏橙中丙溴磷超标,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7.由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Bisca A/S生产、六安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茱莉斯全麦消化饼饼干(40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0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由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Bisca A/S生产、六安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茱莉斯消化饼饼干(40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2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9.涡阳县霞彩餐饮服务店加工售卖的油条(散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491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0.涡阳县瑞和早点店加工售卖的油条(散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694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肥西县上派镇张成明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330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2.涡阳县陆氏拉面馆加工售卖的油条(散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1.11x10³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肥西县桃花镇杨字牛肉汤小吃店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60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4.谢家集区杨老三牛肉汤店经营销售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225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产生原因是使用含铝的食品添加剂,比如使用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起到膨松剂、稳定剂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15.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全椒县大墅镇麦购超市经营销售的旺滋纯芝麻油(400ml/瓶),乙基麦芽酚(实测值:51.7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安徽省海神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庐江县燕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桐城市龙眠街道城郊大乐购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香生記调和芝麻油(400mL/瓶),乙基麦芽酚(实测值:263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香味的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违规添加。
17.舒城县大隆燚火锅店经营销售的油酥花生(自制 散装称重),黄曲霉毒素B₁(实测值:30.1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2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
18.蒙城县曹博森饭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套装(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053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19.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林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九天峰饮用天然山泉水(15L/桶),三氯甲烷(实测值:0.032mg/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2mg/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三氯甲烷,分子式为CHCl3,为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味甜,高折光,不燃,质重,易挥发。对光敏感,遇光照会与空气中的氧作用,逐渐分解而生成剧毒的光气(碳酰氯)和氯化氢。可加入0.6%~1%的乙醇作稳定剂。能与乙醇、苯、乙醚、石油醚、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油类等混溶、 25℃时1mL溶于200mL水。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氯仿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2019年7月23日,三氯甲烷被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三氯甲烷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痹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并有可能致癌。水中三氯甲烷主要来自氯气消毒,有微量的氯气与水中有机物生成三氯甲烷,对人体造成危害。主要是桶装水生产各个环节质控有问题,尤其灭菌环节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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