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农民起义,常被提及的一句话是:“天下苦秦久矣。”天下民众为何“苦秦”?因为秦政残暴,秦法严苛。所以,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先进入关中后,就与关中父老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意思是:杀人者处死刑,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除此之外,原秦朝的全部废除。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约法三章”。

刘邦楚汉争霸胜利原因(否定商鞅变法成果)(1)

(图:汉高祖刘邦画像)

刘邦的约法三章,作为战时临时措施,对安定关中,争取民心有积极的意义。司马迁在《史记·汉高祖本纪》中称,关中民众听到刘邦的约法三章,都“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可以说,正由于约法三章争得了民心,所以刘邦后来在平定关中的战事进行得极为顺利,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强有力的抵抗。章邯、司马欣、董翳这三个被项羽安插在关中,防止刘邦出关的所谓关中三王,一死两投降。

(图:商鞅好像)

商鞅变法所创立的法律制度,在秦孝公执政时期就取得了显著成效。《史记·商君列传》说:“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孝公之后,秦国历代君王基本上沿用了商鞅变法所创立的法律制度。秦国民众在这套法律制度下,也逐步适应,并养成了奉公守法的法治精神。

有个故事说,秦孝公死后,以公子嬴虔为代表的秦国旧贵族诬陷商鞅谋反,秦惠文王于是下令抓捕商鞅。商鞅逃走,夜至某客店想要投宿,结果却因没有身份文牒而被拒之门外。这个故事当然是对商鞅变法的一种莫大讽刺,但我们通过这个故事不难看出,在当时的秦国,法治精神是如何的深入人心。

秦昭襄王时,大思想家、大学问家荀子来到秦国进行实地考察,对秦国的民风、吏治等赞不绝口,他在《强国》中说:“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

刘邦楚汉争霸胜利原因(否定商鞅变法成果)(2)

(图:荀子画像)

荀子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踏上秦国这片国土,观察它的民风习俗,百姓质朴淳厚,音乐不淫荡卑污,服装不轻薄妖艳,人们十分顺从、敬畏官吏,真像是古代圣王统治下的人民啊。到了大小城镇的官府,各级官吏做事严肃认真,无不谦恭节俭、敦厚谨慎、忠诚守信,绝无粗疏草率,真像是古代圣王统治下的官吏啊。进入秦国国都,观察那里的士大夫,他们走出家门就到公家的衙门办公;走出公家的衙门就回到自己的家里。不以权谋私,不互相勾结,不拉党结派,卓然超群,所有人都明智通达而廉洁奉公,真像是古代圣王统治下的士大夫啊。观察它的朝廷,政府处理决定各种政事效率极高,从不遗留,看上去安闲得好像没有什么需要治理似的,真像是上古圣王治理的朝廷啊。所以秦国四代都有胜利的战果,并不是因为侥幸,而是有其必然性的。这就是我所见到的。所以说:自身安逸却治得好,政令简要却详尽,政事不繁杂却有成效,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秦国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商鞅创立的法律制度,既是商鞅变法的重大成果,也是商鞅变法的重要保障。正因为有了这套法律制度的保障,商鞅变法才得以顺利实施,秦国才得以迅速强盛起来,到秦始皇时终于兼并了六国,统一了天下。

不可否认,在商鞅变法基础上形成的秦朝法律制度,轻教化而重刑罚,的确有许多恶法及苛法。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赢虔就曾因为太子赢驷(秦惠文王)违法遭受连坐,被施以割鼻之刑。云梦出土的《秦律》里就有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官员要受罚,同伍的乡邻也要连带受罚。《秦律》还规定,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罚处徭役三十天)等。

刘邦楚汉争霸胜利原因(否定商鞅变法成果)(3)

(图:影视剧中的刘邦)

本文开头提到,秦末农民之所以纷纷起义,是因为“天下苦秦久矣。”而天下民众之所以“苦秦”,是因为秦政残暴,秦法严苛。也就是说,“天下苦秦久矣”不仅是因为秦法严苛,还因为秦政残暴。所以,刘邦因为“天下苦秦久矣”就全面否定秦朝的全部法律,显然不妥当。因为他不仅全面否定了由商鞅变法所创立的法律制度,还把秦法严苛与秦政残暴等同了。

刘邦进入关中,一句约法三章,废除了秦朝的全部法律制度,实际上也否定了商鞅变法的重大成果,进而破坏了由商鞅变法所形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重新进入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人治”社会,影响了中国历史数千年。当今社会,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刘邦的约法三章难逃干系。

(文/至简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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