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三观是避免人生悲剧(三观为何不含生命观)(1)

文|丁辉

对于网络时代的热词“三观”,我查过百度,一是世界观,二是人生观,三是价值观。

我对“三观”里竟然不含生命观,是极不以为然的。因为从一个人的生命观,亦即一个人对待生命的态度,便可窥见这个人对待人生的态度,乃至这个人对待整个世界的态度。

生命,无外乎自己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或可循此将人对待生命的态度粗分为四种。

第一种,轻视自己的生命,却爱重他人之生命。此为极高境界,非凡人可及。

第二种,爱重自己之生命,也爱重他人之生命。所谓“好生恶死”“蝼蚁尚且贪生”,是洞达世情之语。英雄不是不怕死,只是激于大义,故能“临难而不苟免”,孟子所谓“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要通达人情得多。因此,“怕死”是人之恒情,似乎不必为之羞愧。须于爱重自己之生命的同时,“爱吾生以及人之生”,也爱重他人之生命。此为平常境界,为一般人皆可抵达。

第三种,贱视自己之生命,也贱视他人之生命。

苏轼曾在文章中记下一事。章惇早年与苏轼同游南山,至仙游潭,潭下临绝壁万仞,岸甚狭,可谓奇险无比。章惇建议两人一起攀爬至绝壁上留字。苏轼坦言不敢,章惇独自攀爬至绝壁之上,留“苏轼章惇来”五字于其上。估计当时东坡居士的脸都吓白了吧。事后,东坡对章惇说:“你将来能杀人。”章惇问:“何以见得?”苏轼曰:“能自拼命者能杀人也。”如东坡者,可谓善观人矣。章惇其人,功固不可没;然考其行迹,让人不免大摇其头处实多,一朝得志,排斥异己,倾陷善类,手段残忍,不遗余力。《宋史》以之入“奸臣传”,未尽是诬也。

能拼命、不要命的人,其可怕处,即在于此种人于轻视自己之生命的同时,极容易滑入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深渊。日本武士道的生命观亦属此类。武士道是贱视自己的生命的。美国人鲁思·本尼迪克特著《菊与刀》探讨日本的民族性格,曾言及二战中日本兵的投降率很低,正是这种所谓武士道“精神”的体现。武士道之所以可怕,是他们由贱视自己之生命,自然地走向贱视他人之生命。

正确的三观是避免人生悲剧(三观为何不含生命观)(2)

第四种,爱重自己之生命,却贱视他人之生命。考诸历史,这种“自己贪生而杀人”的卑劣、卑怯行为的例子真是太多了。这里随举两人。此两人,一“王”一“寇”,前者明成祖朱棣是也;后者,明末张献忠是也。

公元1402年,大明建文四年,朱棣篡位自立,从而也揭开了中国刑罚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朱棣即位后,建文旧臣诛戮殆尽。于方孝孺、景清等建文旧臣,戮其本人不算,又诛其族属,并及童幼,旁及师友,甚至籍其乡里,为中国刑罚史“贡献”了“诛十族”“瓜蔓抄”这样的让人不寒而栗的字眼,一时可谓血流成河。永乐十二年至永乐十九年,仅仅因为自己的一个宠妃之死,七年间在大内致数起冤狱,实施一次又一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仅永乐十九年一次,就屠杀宫女两千八百人,且全部是活剐而死,每剐一人,朱棣都亲自到场观看。

我读史至此,不禁废书而恸。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视他人之生命贱过猪狗的人,对于自己之生命,却爱惜有加,罗致道士于宫中,为其炼制“仙药”不算,又在民间遍寻长生不老之方。朱棣后来在其北征还兵途中意外死去,据说长期服用所谓“仙药”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张献忠在四川的滥杀是造成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剧减的一个原因。熟悉《蜀碧》《明季北略》的鲁迅如此描述:“他使ABC三枝兵杀完百姓之后,便令AB杀C,又令A杀B,又令A自相杀。”(鲁迅《坚壁清野主义》,《全集》第1卷)。他于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样呢?满清肃亲王豪格大军一到,他便乖乖地躲进深山,不敢露头。

一“王”一“寇”,残忍、卑劣却如出一辙,何也?还是鲁迅先生看得准,他在《谈金圣叹》一文中说:“成则为王,败则为贼。贼者,流着之王;王者,不流之贼……所区别者只在‘流’与‘坐’,而不在‘寇’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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