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下车一检查,
轮胎皮都磨光了,
司机吓出一身冷汗。”
近日,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查处了一起
超速67%的严重违法行为。
近日,民警在沙厦高速上行(三明往泉州方向)蒲石加水区开展查纠违法勤务工作时,发现一辆闽GSM285号白色奥迪小轿车行驶速度高达167公里/小时,已超出规定时速67%。民警立即在加水区做好布控并组织警力将该车拦截,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当民警问及驾驶员张某为何超速行驶时,自知理亏的张某只好以“没注意”解释。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车辆轮胎花纹已经磨平了,“你车辆轮胎的皮都磨平了,轮胎皮也破掉了,还敢开那么快”。在民警的提醒下,张某才看了车胎,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张某因实施驾驶小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八十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超速行驶时,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同时,请驾驶员出行前检查好车况,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轮胎、刹车片等易磨损配件,不开带病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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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晚报综合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记者:黄枫
通讯员:林阿敏
编辑:陈恬曼
审核:吴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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