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是鲁迅发表在《新青年》上的第一篇文章,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白话文。从旧时的八股文过渡到新文学,胡适是倡导白话文的第一人,但他未拿出有说服力的作品,于是关于八股文与白话文孰优孰劣的争论就在学术界此起彼伏地争论不休。直到鲁迅的《狂人日记》横空出世,人们被白话文语言的简练与其丰富的思想性震撼,文坛的喧嚣才渐渐有了片刻的沉寂。
《狂人日记》讲述的是一个患有“迫害症”的狂人看待世界的日常,因为用的是日记体的体裁,所以就有许多狂人的心理活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狂人日记》的序是以作者的名义写的,算是对狂人发狂的前后作了一个简单的交待。不仅如此,而且这篇序是以八股文写就的。
而正文十三节则是以狂人的口吻写就的日记体,皆采用白话文形式。在这里,鲁迅的用意再明显不过:作者是一个拥有旧思想的遗老,不肯改变,遵循一套旧的行为准则和思维习惯,而狂人就是那个敢于反对旧社会的黑暗和吃人文化的新人,这不仅展现了两种思想的强烈对比,也把两种不同的文体呈现在同一篇文章中,至于孰是孰非、孰优孰劣,就任众人评说了。
然而,今天我要与大家探讨的既不是新旧思想的交锋,也不是两种文体的博弈,而是就序中的狂人病愈后“赴某地候补”的交待,与文末“救救孩子”一语,解析其内在联系与其必然性。
有此想法,是因为我见到有人把狂人病愈后赴某地候补的事,解读成狂人对现实的妥协与顺从,大意是狂人亲见了现实的坚硬与残酷,甚而幡然悔悟,也加入到了人吃人的队伍中去了。
而据我们所知的鲁迅,绝不是一个会选择顺从的人,这从他死前不久的随笔《死》中的一句话“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中,就可看出端倪。可奇怪的是《狂人日记》作为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正是力破千钧的开始时刻,何以他塑造的狂人会对现实选择了妥协和顺从呢?
我开始也始终不得其解,但总是直觉哪里不对劲,感觉狂人“赴某地候补”的结局一定另有其意,绝不会是妥协和顺从,但那会是什么呢?当我看到最末一句“救救孩子……”时,一切豁然开朗。
一、一个省略号,不是戛然而止,不是余音缭绕,也不是翻然悔悟,而是人生有了新的方向我们读这篇《狂人日记》总有一个疑问,就是不明白狂人为何后来痊愈了。说是医生医好的,显然不可能,因为他不是生理上的疯病,也不是精神上的神经错乱,而是心里有欲望不得舒展的郁结于心,在外人看来的一种反常行为。那他是怎样痊愈的呢?
我们都说“心病还需心药医”,一个有气郁结在心的人,突然好了,肯定是情绪得到疏通,心中的难题解决了。然而事实却是,《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遇到的是铜墙铁壁般的现实,他的苦闷、他的反抗、他的恳求,一律被视作对既定吃人规则的挑战,遭到的是所有人的反对,其中甚至包括他唯一的亲人大哥。
因此,舒缓郁结是不可能的。那狂人又是怎样痊愈的呢?因为他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
文末两段这样写道: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就是说改变既定的现实已经成为不可能,那么“我”把目光投向孩子,去保护那些还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没有被吃人文化浸染过的孩子,是不是就有希望了呢?
思及此,于是“我”不由自主地呼出了“救救孩子……”,然而,就此就没有下文了。
文章在这里戛然而止,似乎有些无厘头,因为这个省略号既没有重于千斤的压轴效果,也不是余音缭绕的回音韵味,那这个省略号会是代表的哪一层意思呢?
显然,作为文学大师的鲁迅是不会如此草草收尾的。这个省略号后面代表的是一连串迫不急待的行为,“我”不再在这里装疯卖傻了,不再在这里浪费时间做些无谓的抗争了,“我”要马上行动,去救孩子们!
回到文首,作者交待我来探望时,大哥称狂人“已早愈,赴某地侯补矣”,我们就明白狂人后来去干嘛了。他要尽快变成一个正常人,融入现实社会,以便救出更多孩子。
二、“发狂”是思想的觉醒,“赴某地侯补”是行动的觉醒,更是思想的新生我们可以说,狂人是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踹了古久家的流水薄子”,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世界。结果众人“既怕我,又像要害我”,给“我”安上了个“疯子”的名号,意在用假意的“仁义道德”杀“我”于无形,让“我”有口难辩,有苦说不出。
显然,“我”的努力和奋斗是无效的,它只是一种消极对抗。要想“我”的努力和付出有所回报,就需从长计议,采取更有效的方法。以一人之力捍动这几千年形成的大山,无异于以卵击石,以一时之气就想改变现实,无异于痴人说梦,只有唤醒更多的民众、让更多的孩子免受吃人思想的毒害,为改变世界提供新生力量。就算“我”一人的努力不会成功,但只要“我”拼命去救助孩子们,就会有千千万万的后来人,会踩着“我”的脚步继续前进。
“世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就是狂人痊愈的根本。他在一条路上走入了死胡同,必须调整方向,找到新的出路,而这时,他想到了孩子,便像于无垠的黑暗里蓦地看到一丝光亮,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朝着这光亮奔了过去。
一个省略号,什么都来不及说,就这样急匆匆地去行动了,所以文章才会在“救救孩子……”之后没有了下文。虽然在吃人的社会里救孩子,无异于虎穴夺子,但狂人无所畏惧,他就这样信心百倍地去了。
鲁迅说过,真正的勇士,都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而狂人之所以为狂人,也就表现于此。
狂人在日记的第一节中写道: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
《狂人日记》中没有日光,只有有月光和没月光的日子,这一切暗喻的是狂人生活在一个没有阳光的黑暗社会。而他“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说明在那一刻――在狂人三十多岁某天某刻,思想陡然觉醒:旧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因此他“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
“然而须得十分小心”,证明他是讲求方法的,一种方法不行,就得调整行为,寻求另一种方法。思想上觉醒后的狂人,说了很多直击现实的话,做了许多反抗现实的事,结果却被众人用“疯子”这张无形的网罩住了,再也挣扎不了、动弹不得了。
这种方法行不通,狂人就在被关住的屋子里找寻另一种方法,这时他想到了孩子,“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这为一切提供了可能。
如果说“发疯”是狂人思想的觉醒,那么“赴某地侯补”,则是行动上的觉醒。因为他知道了,只有通过行为上潜移默化的影响,才能慢慢改变人吃人的社会,而一味地抗争,是无效的。悟到这里,狂人快要死去的心,突然复活了,所以他马上投入到拯救者的行列中去了。
思想上的觉醒和行为上的觉醒,一首一尾相互呼应,其导致的结果便是序中“赴某地侯补”了。
三、狂人原型的人生选择,更证明了狂人“赴某地侯补”不可能是对现实的妥协与顺从《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同鲁迅的很多其它作品一样,都是有原型的,他就是鲁迅的姨表兄弟,阮久荪。
阮久荪是周家大姐的幺子老六,而鲁迅母亲是周家二姐。鲁迅一直与阮久荪这个表兄弟非常亲厚,但阮久荪在山西做判官时,因不愿冤枉人,被人吓后,神经错乱,以致认为所有人都要杀自己。
阮久荪纯朴善良,但他胆小怕事。1916年阮久荪辞了判官,到北京投奔鲁迅,将所有事告诉了鲁迅。
阮久荪只要听到敲门声和走步声,就会变得心惊胆战。他来到鲁迅住处的第二天清早,就慌慌张张地敲鲁迅的门,说有人要拉他去杀头。鲁迅带他去看医生,在路上他看到持枪的巡警,吓得没有一点血色。
然而,阮久荪弃官在家静养数年,于1923年前后,神志转清。病情渐好后,他没有再去做官,但也没与一些色厉内荏的当局者合流同污,而是在学馆做了一名清贫的教书先生。
我们从狂人原型阮久荪身上也可以看出,狂人是绝计不会选择妥协和顺从现实的。虽然阮久荪胆小怕事,远没有《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那样的勇气,但他也没有妥协,而是选择了逃避,做一个清贫的教书匠。
而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在人人都高举理想的旗帜的时代,作为新思想领路人的鲁迅,更不可能宣扬对现实妥协和顺从的思想。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把狂人愈后赴某地侯补理解成是对现实的妥协与顺从是不对的。
诚然,鲁迅小说思想的丰富性和深刻性毋庸置疑,但是我们还是要尽量从作者的人格特质和当时所处的环境去理解小说的原意。当然,由于时代的不同和个人人生经历的不同,曲解作者本意的事在所难免,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深挖文章的内涵,为故事的逻辑性找到更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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