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创作中的托物言志

作者 / 杜铁林

诗哥创作的所谓托物言情,也称托物言志,是歌诗创作中的一种写作方法。托物言志的“志”可以指情感、志趣、愿望等。托物言志的“物”是对物的描写或颂咏,最常用的有比喻、拟人、象征等。诗人在表达自己情感心志时,不是直抒胸臆,而是将情志寄托在对某一物的渲染描绘中。托物言情这一诗词的创作,源于诗人对这一特定事物所蕴含内在意义的顿悟,再将这种顿悟加以提炼升高,最终形成鲜明情志,进而进行诗歌创作。在对这一“物”中一些特点的描述里,倾注作者志向和情怀,从而收到物涵情志,情蕴物中的艺术效果。

例一、毛泽东 《七古咏蛙》:“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

例二、于谦《咏煤炭》:“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例三、李纲《病牛》:“耕犁千亩实千箱,力尽筋疲谁复伤?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

以上三首托物言志大作,三位大家,拖以不同的物,抒发了自己的志向和情怀。

我们要想写好托物言志的诗歌,就要在生活中,细致观察,深刻体会某些事物所蕴含的特性和意义。当自己的情感和这一特性基本吻合时,就可以进行构思、创作了吧?

再附我个人近作《赞枫叶》,也属于“托物言志”之作吧!

杜铁林·《赞枫叶》

身挂枝头不作声,临风沐雨获情灵。

感思日月恩深厚,每至秋冬献火红。

托物言志诗的代表作者(格律诗创作中的托物言志)(1)

托物言志诗的代表作者(格律诗创作中的托物言志)(2)

托物言志诗的代表作者(格律诗创作中的托物言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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