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芹

野人献芹

里之富室告之曰:

《列子·杨朱》

【原文】

里之富告之曰:“昔人有美戎菽、甘枲茎芹萍子者,对乡豪称之。

乡豪取而尝之,蜇于口,惨于腹。

众哂而怨之,其人大惭。”

【今译】

乡里的一个富豪对献曝的野人(农夫)说,你这样做就像给有钱有势的人送芹菜一样,毫无意义。

相传,古时有个人自己曾吃胡豆、麻杆、蒿子、芹菜和浮萍,他认为很好吃,自己以为已尝到了天下美味,甘美食物了。

就把芹菜介绍给乡里的富贵人家,乡里的富贵人家取而尝之,拿来尝了尝,吃了芹菜后,蜇于口,觉得又苦又涩,很不好吃,像毒虫叮刺了嘴巴;惨于腹,肚子也很难受,疼痛起来。

众哂而怨之,人们后来都讥笑和责怪这个人,其人大惭,这个人感到很惭愧。

【赏析】

从前有个农夫在乡里豪绅面前大肆吹嘘夸赞芹菜好吃,豪绅尝了之后,竟“蛰于口,惨于腹”。

野人:古代对没有爵位的人的称呼,一般指农夫。

“献芹”或“野人献芹”农夫敬献芹菜,offer parsley,把不值钱的芹菜当好东西献给别人。“献芹”比喻心意虽好,但意义不大。

后以“献芹”或“野人献芹”喻指因自己喜爱而向别人推荐,所献微薄礼物虽微不足道,或所提的建议虽然浅陋,但情意真挚。

“献芹”或“野人献芹”也作为所送别人的东西不好,it is only a small gift,略表心意,常作送人礼物时的谦辞。

也作为粗浅的人把没有多大价值的平常东西自以为珍贵。

六子与采芹:献芹列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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