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相比信托来说,很多投资人对资管产品相对陌生,那么什么是资管产品?与信托有什么相区别呢?

资管好还是信托好(什么是资管计划)(1)

资管计划即集合资产管理管理计划,顾名思义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或证券公司、保险、银行等,向特定人群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实现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

资管计划能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收益,是因为它少了不少中间环节。同样一个融资项目,如果走信托通道,它需要给信托公司2%左右管理费,甚至更高的费用,另外还要给代理销售的机构销售服务费用。资管计划绕开了信托公司,费用就能节省不少。所以,同样的融资成本,体现在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方面,资管计划的收益率就会更高一些。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业务,大体可分为“通道类”业务与基金子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而“通道类”业务主要包括实际管理人为第三方的通道业务,以及资管嵌套信托类业务。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资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子公司资管、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以及银行资管。当然,我们熟悉的信托也属于资管范畴,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资管好还是信托好(什么是资管计划)(2)

信托、资管计划的区别及联系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资管好还是信托好(什么是资管计划)(3)

1、本质相同,通道不同

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子公司或证券公司等;

2、管理人角色不同

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核心职责和义务是按照约定为合格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提出的相应的规范性要求,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管理性。

信托公司普遍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能力较弱,多数度信托产品,可以简单理解为单纯的帮发行人进行资金募资,信托公司收取一定项目管理费。

3、投资人数限制不同

信托计划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基金子公司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4、监管机构不同

信托公司由银监会监管,资产管理公司由证监会监管;

信托募集结束,款项交至托管银行即可成立;资管计划募集完毕后,需交由证监会验资,验资完毕方可成立。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通过协议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其他投资者转让;信托份额转让需双方同时去信托公司办理。

5、职能不同

信托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职能。体现在:

① 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只能按信托目的来进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信托派生职能:

① 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 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

③ 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务得到体现。

④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指信托业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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