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卷宗的安全管理问题,是进入办案工作的每位人员应该上的第一课。经我们调研发现,这堂课鲜有人重视,新人进来后就马不停蹄的开始跟着办案,没有让他们明白此中的种种厉害关系,安全保管的意识淡薄,案卷随手一放、一堆,有柜子不放,出门没有锁门习惯,案卷随身携带甚至带到家,案卷出借不留借条,交接随意不规范......今天,我们来上一堂案卷安全保管方面的课。
一、提高认识,知晓严重性
(一)案卷材料本身的重要性。案卷所承载的都是证明事实的证据,很大一部分都是原件,甚至是独此一份的原件。有些诉讼卷的文书材料或者部分笔录遗失后虽然能补办,但是部分关键证据是不可补的,有些书证、物证的记载提取等记录遗失了就没有了,有些证人甚至不会再配合做原来相近的证言。可想而知,关键证据如果补办不了,这个案件就无法再指控下去。
(二)对办案人员惩戒的严重性认识。案卷一旦丢失造成后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办案单位内部相关规定等,轻则纪律处分扣发年终奖考核奖、降低职务等级影响工资等,重则开除甚至判刑。为此,直接保管者有直接责任,相关领导也会有领导责任,一个都逃不掉。
(三)有些特殊案件可能会发生偷卷现象。千万不要认为办案单位没人敢来偷卷。试想,故意杀人罪要判死刑的案卷,能偷到、抢到的,估计相关利害关系人都会想去偷、抢。因为,一旦关键证据不能弥补,那就无法指控。所以,对一些可能判处重刑的案卷和牵涉巨大经济利益的案卷一定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外部直接来偷盗或者联合内部人员进行偷盗都有可能。
我们用一句话概括案卷的重要性:案卷就是办案人员的“命”,务必引起重视。
二、要养成及时点卷、藏卷的习惯
办案单位一般都会配备保险箱、铁皮箱、密码柜等,如果没有配备的应尽快配备。经我们调研,主要问题并不是没有设备,而是有设备但没有及时点卷、藏卷的习惯。有专门的柜子不用,而整天堆放在桌上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给丢卷加大了可能性,而且整天放在桌上,进出人员又多也会造成泄密现象。应当用时取之并且点之,用好及时点之并且藏之,锁好。
三、养成随手锁门的习惯
工作时间也会有很多出门的情况,比如开会、开庭、中午食堂吃饭等等,记得办公室没人的时候一定要随手锁门。很多基层单位,每一层楼道里面是没有摄像头的,但很多办案人员就是没有这个锁门意识,这很要命。举个例子,有部分基层办案单位,开全体会议,人都往大会议室集中,门间间没有锁,外面的人进来后办公室一间一间开着,如入无人之地,隐患极大。再比如,中午吃饭时间一到,有些单位从门卫开始到整幢大楼,人都在食堂吃饭,外面的人随意进出。更要命的是,里面的人还没有锁门的意识,认为吃好饭还要上来的。
像这类案卷很多无法藏进柜子的,更要随手锁门
四、案卷勿随身携带、出借要留条
有些同志工作很认真,值班室值班带着案卷,回家带着案卷加班,但这是不规范的。值班带着案卷办案还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注意安全,由于值班室来往人比较多,办案途中会有同事进来聊天、翻阅你的案卷等等,你又不好意思阻止,但这样会造成泄密,是不允许的。把案卷带回家加班,我们更是不提倡的,也是违规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在非办案地点如果遗失了案卷,那更是说不清楚的,所有责任得自己扛。
此外,实践中,案卷出借存在随意现象,由于是同事等熟人,或者借的时间不长,往往不好意思开口要留借条。但研究发现,很多这样短暂的借用,往往最后双方都遗忘了去向,最后如果遗失又口说无凭,责任可想而知还是在办案人员身上,因此出借留借条这是规矩,不要不好意思,借阅人也应该理解。
五、交接要规范,清点翻阅是必须的
关于案卷,每个环节的交接都应该规范。首先,应当清点记录本上载明的册数。其次,应初步翻看里面页码等,查看有无破损、撕痕等等。
六、会见案件当事人要规范
很多基层单位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见室或者谈话室等,这是有安全隐患的。像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要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过来作笔录。还有一些涉众型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群众来访需要办案人员接待。切勿将这些人员带至办公室,应带至专门的接待室或者会议室,一般选择在一楼。因为带至办公室,让他们熟悉了环境包括看到案卷存放的地点,容易对案卷产生较大的隐患。另外,如果办公室是在高楼处,则也会产生其他风险,实践中也发生过当事人跳窗等事件。
最后,再强调一下:
案卷就是办案人员的“命”,要重视!
转自:刑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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