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在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领域的理论和实务水平,11月4日,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承办的豌豆荚•蓉城少年家事审判实务研讨会在成都举办。会议表彰了蓉城少年家事审判实务研讨会获奖论文作者、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马瑞跃等30篇获奖论文作者、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等6个优秀组织单位现场颁奖。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称为三大教育,在个人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促法》)中的内容。

青少年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实践如何(1)

2022年1月1日,《家促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那么,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如何?家长对家庭教育了解多少?会上,一篇《当代城市家庭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论文随机选取某省会城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三所学校的1250名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中发现家长在法律认知、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法律评价和家庭责任方面得分处于“一般偏好”水平,但对《家促法》的认知普遍偏低。在家庭责任方面认知水平相对较高,其中,小学段家长得分最高,达到好的水平,其次是初中阶段,再是高中阶段。从是否单亲角度来看,单亲家长的各项得分均低于非单亲家长。由此可见,《家促法》实施后,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与评价存在学段和单亲与否方面的差异。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论文分析,孩子学段越低,家长对孩子的掌控感越强,教育期待越大,随着孩子不断成长,其争取独立自主的意识、能力不断增长,开始挑战家长和老师的权威,当家长的成长期待与孩子的成长发展不匹配时,孩子与家长之间便易引发冲突,这种冲突要么导致家长对孩子实行强制干预与控制,要么随着学段的升高而逐渐变小或表现出无力。于是,表现出不同学段家长在教育内容、方法、行为上的显著差异。而单亲家庭由于家庭功能相对不完整,孩子与家长在一定程度上感知到的家庭氛围与环境相对负性,加之复杂的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环境因素影响,因此出现单亲家长各项得分均较低的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和国家性的严肃话题,《家促法》的出台,如何让其落地?成都市家庭教育促进会副会长徐爱斌认为,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效的供给,健全政府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培育扶持专业的社会组织,加强学区治理与学校教育指导,发挥科研院校助力功能,开展社区服务与志愿者帮扶,鼓励和加强家长交流互动等。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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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实践如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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