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县区相继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以实际行动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

太白县

2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旺带领“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第一联合检查组一行深入太白县,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督导检查。

维护生态安全 筑牢绿色屏障(扎实开展绿盾行动)(1)

检查组听取了太白县“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汇报,对太白河镇太白金矿西大梁生态恢复治理区域、太白县关山石料加工厂、太凤高速三标堆料场、咀头镇龙王河水库项目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检查组对太白县“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点位要做到整改措施到位,资料台账详实,全力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麟游县

2月27日,宝鸡市“绿盾”专项行动第二检查组对麟游县安舒庄自然保护区“绿盾2022遥感监测”问题点位整改进行督导帮扶。麟游县政府副县长张晓军,九成宫镇、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安舒庄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自然保护区问题点位现场,同时调阅审批手续及整改资料,督促县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落实整改销号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方向,按照规定启动整改销号流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维护生态安全 筑牢绿色屏障(扎实开展绿盾行动)(2)

检查组要求,麟游县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提高认识,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绿盾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核查、切实整改、一抓到底,促进问题彻底解决,杜绝问题反弹;县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要强化联动,协调配合,切实形成自然保护地监管合力,使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

渭滨区

2月28日,宝鸡市“绿盾”专项行动第二检查组对渭滨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督导检查。

检查组前往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对图斑反馈问题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开矿、采石以及核心景区内违法规划建设宾馆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维护生态安全 筑牢绿色屏障(扎实开展绿盾行动)(3)

检查组对渭滨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反馈的图斑要掌握情况,抓好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推进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点位要做到整改措施到位,资料台账详实,全力推动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千阳县

2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组织对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千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区域),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县水利局、林业局、陕西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全面梳理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漏洞、无死角、无盲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千阳分局将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力度,减少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广泛宣传,形成震慑,逐步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盾行动的认知度,营造全民关注,全民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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