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电影协会的“100年100句经典台词”评选中,有一句来自007:“一杯马天尼。摇匀,不要搅拌(Shaken, not stirred)。”而且它几乎在每部007电影都会重新出现一次。
感谢邦德,让那一代一边看007一边成长的人,都以为自己掌握了如何制作史上最经典的鸡尾酒——他在《Live and Let Die》(你死我活)中说出了配方的细节:“六份伏特加,一份味美思(Vermouth),摇匀,不要搅拌,柠檬皮装饰。”当然,最重要的仍然是:摇匀,不要搅拌。
首先,他点的那杯,原则上说根本就不是马天尼(Martini),因为正宗马天尼的配方,永远是金酒(Gin)配味美思。
马天尼大约诞生于1870年代,诞生地则是在纽约或者加州(各有不同考证材料支持),一开始的配方包含了:甜金酒、甜味美思、苦精、樱桃白兰地、柠檬。这款酒是当初是如此的好喝,以至于很快就在美国各地流行开来。
随着时间流逝,干金酒和干型味美思逐渐成为市场主流,推动了马天尼配方的变化;以至于到1904年,它在当时的鸡尾酒名作《斯图尔特的优雅饮品以及调制它们的方法》,其配方成为了:两份朴茨茅斯干金酒、一份法国干味美思、少许橙味苦精。
在臭名昭著的禁酒令时期,美国酒鬼们频繁地出国解馋,顺便把马天尼的配方带到全世界。这里居功至伟的当然是可爱的海明威先生,不要以为他只喜欢Mojito和Daiquiri,他在《永别了,武器》中,借着弗雷德里克之口说:“我从未喝过比马天尼更清凉和干净的酒,它让我变得文明。”
似乎是因为金酒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喜爱,到1930年代,金酒和味美思的比例从2:1变成了3:1;二十年以后,4:1;到了20世纪最后二十年,6:1,8:1,甚至出现了15:1的极端比例。
但不管比例如何,一杯马天尼,必须是金酒和味美思的结合。
如此经典的鸡尾酒,当然也会有不同版本的改编,比如——
肮脏马天尼,酒如其名,因为加了橄榄汁,酒体并不清澈。
“肮脏的马天尼”(Dirty Martini),会在原本清澈的酒体中加入几滴橄榄汁,因此酒的颜色变得浑浊起来;而且咸味的橄榄汁也会增加整杯酒的层次感。
“完美的马天尼”(Perfect Martini),把配方中的干味美思改成一半干味美思、一半甜味美思;这配方通常更适合喜甜的女孩子,还有刚开始喝鸡尾酒的朋友。
“吉布森”(Gibson),则是在马天尼中加入一小颗洋葱。这款酒在美剧《广告狂人》中的出镜率非常高。
至于詹姆斯·邦德的配方,用伏特加代替了金酒,实际上有个诨号“伏特加马天尼”。
实际上,邦德自己还发明并命名了另一款改编型马天尼——在《皇家赌场》的小说原著中,他遇到了美人维斯帕·琳达(Vesper Linda),然后灵感迸发,叫酒保做了这么一杯酒:“三份哥顿金酒,1份伏特加,最好是谷物类而非薯类伏特加,最后再加半份法国利莱开胃酒,摇匀而非搅拌,最后用柠檬皮装饰。”然后把这款酒命名为“维斯帕马天尼”(Vesper Martini)。
因为维斯帕马天尼得摇匀,在摇的过程中,大量空气进入酒体,让它变得不那么清澈。
但是,这款酒的口感之干、草药味之浓郁,我觉得以维斯帕这样的妙人儿命名,实在有点货不对版,还不如叫抠脚大汉马天尼。
对于马天尼的配方正本清源以后,我们还要谈谈邦德那喜欢让酒保摇晃酒液的坏习惯。
传统上,有多种不同的手法可以把不同的鸡尾酒原料混合在一起,而搅拌和摇匀,是最常用的两种,而它们在对付不同的材料上各擅胜场。
摇匀能让诸如糖浆和鸡蛋清这样高密度和浓郁的液体与其它原料均匀地混合在一起,这是其优点;但是同时,剧烈地摇晃调酒壶,既有可能让壶中的冰块融化过快,从而让酒体显得很“水”;同时,它还很容易破坏味美思(以及其它葡萄酒)的脆弱酒体。
搅拌没有办法对付糖浆和鸡蛋清,以及其它高密度的液体;但在其它情况下,搅拌真的非常好用,它能让调酒师更好地控制节奏,在冰块融化之前完成工作,又能保持那些脆弱酒液的酒体。1920年代的调酒大神Harry Craddock在其代表作《Savoy Cocktail Book》中指出:所有不同类型的马天尼都应该用搅拌来制作。理论上,当一款鸡尾酒的所有原材料都是酒时,搅拌是比摇匀更合适的选择。
有一次,我在大阪著名的Beso鸡尾酒吧点伏特加马天尼,调酒师操着不太熟练的英文说:“你想搅拌,还是像电影里那样摇匀?我建议你还是搅拌,这样味道比较好。”
我当然欣然同意,如果说世界上有谁会欣赏又水、味美思的结构又散掉了的伏特加马天尼,可能就只有詹姆斯·邦德本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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