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月15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月1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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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自贡公安交警
编辑丨李万江 责编丨陈 祺
校对丨李万江 编审丨余 灵
©自贡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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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月15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月1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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