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县发布紧急寻人:

曾坐网约车,去市场买过菜

今天(8月2日),陕西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密接及风险人员的告知》,原文如下:

广大群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接孙某(女,53岁),7月31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于7月27日18:10左右搭乘一辆黑色私家车(司机男性,戴墨镜,现金支付,后排就坐)从张桥火车站前往刘集镇卤泊滩集会,18:30左右到达集会后在西片区买菜(停留约20分钟),后步行返回家中。

现紧急寻找该司机及18:30-19:00在集会的群众,请以上人员看到告知后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备,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尽量不外出。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辖区发热门诊就诊(富平县定点发热门诊为富平县医院),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

华阴市应疫办

关于急寻重庆确诊病例

次密接人员、轨迹重合人员的通告

陕西24人寻人(陕西多地紧急寻人)(1)

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接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函,李某娟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B类)。经调查及李某娟本人自述,涉及华阴市以下活动轨迹:

7月23日,06:00乘坐大巴车(陕AY7234)前往华山风景区,期间在某客运站换车(车牌不详)。09:10左右到达华山风景区后,09:28在渭南华山客来顺便利店寄存行李,之后上山。上山途中,16:11在山上购买烤肠,之后由北峰乘坐索道下山,下山后16:36购买摆渡车票后,17:10下山。17:30左右乘大巴车返回西华门集合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上述时间与李某娟密接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或所在地的镇(街道)、社区(村组)如实报告行程轨迹。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疫苗的要及时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和所在镇(街道)报告,并第一时间与共同居住人员居家隔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于不如实报告行动轨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913-4616476

华阴市卫生健康局

0913-4612385、0913-4612235

华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13-4612331

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陕西安康恒口示范区(试验区)

发布寻找密切接触者

以下活动轨迹接触人员 !

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

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

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

详情如下

↓↓↓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外省市病例关联的我区密切接触者在我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01

黄某某,女,现住恒口示范区。于2021年7月24日14:48乘坐D9384动车返回安康,曾在西安市临潼区兵马俑与重庆确诊病例乘坐同一摆渡车,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黄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4日17:26到达安康火车站后乘坐2路公交车到达后张岭转乘31路(陕G18626D),在恒口镇商贸街下车步行回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自述7月25日至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12时左右在商贸街家门口取快递(韵达快递)。

7月31日居家未外出。

8月1日12时左右在商贸街家门口取快递(韵达快递)。14时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02

唐某某,女,现住恒口示范区。于2021年7月24日14:48乘坐D9384动车返回安康,曾在西安市临潼区兵马俑与重庆确诊病例乘坐同一摆渡车,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唐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4日17:26到达安康火车站后乘坐2路公交车到达后张岭转乘31路(陕G18626D),在恒口镇恒大路口下车步行回家。

7月25日14点至15点左右安康家和超市恒口店(恒口中心大街领秀城)购物。

7月26日11点至11点半左右在安康家和超市恒口店(恒口中心大街领秀城)购物。

7月27日18点半至19点半左右在安康家和超市恒口店(恒口中心大街领秀城)购物。

7月28日19点半至20点左右在安康家和超市恒口店(恒口中心大街领秀城)购物。

7月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11点至12点左右在安康家和超市恒口店(恒口中心大街领秀城)购物。

7月31日13点至13点半左右在安康家和超市恒口店(恒口中心大街领秀城)购物,19时左右在恒口东大门文平饭店3楼就餐。

8月1日14时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以上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恒口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疫情指挥部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带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915-3613886。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7月22日密接者曾乘坐K692次列车从榆林出发

2021年7月31日16时40分,康巴什区疾控中心接到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通报,获悉:重庆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苗某某在康巴什区,苗某某已于7月31日晚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正在进行,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苗某某行程公布如下,请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所在街道(社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苗某某从榆林市到达康巴什区行程如下:

7月22日:凌晨2:38分乘坐K692次列车从榆林出发,4:30抵达鄂尔多斯站(座位号:13车068座),期间曾去12、14车厢活动,并与邻近座位旅客有近距离的交谈。

7月22日、7月23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等活动。其余时间在酒店未外出。

7月24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等活动。18:00前往伊金霍洛旗成陵旅游区外售卖红枣,停留约2小时40分;21:30到达伊旗汽车城交流会现场售卖红枣,期间曾到交流会其他摊位闲逛,停留约40分钟。

7月25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等活动,期间9:57在隆苑酒店底商锦鑫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停留约6分钟。其余时间在酒店未外出。

7月26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等活动。期间8:05在隆苑酒店底商锦鑫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停留约5分钟。19:30至22:40在伊旗汽车城交流会现场售卖红枣。其余时间在酒店未外出。

7月28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后厨等活动;20:30在隆苑酒店底商锦鑫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其余时间在酒店未外出。

7月29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后厨等活动,期间13:57在隆苑酒店底商锦鑫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其余时间在酒店未外出。

7月30日:7:30至17:30在康巴什区隆苑酒店工作,早餐、午餐顾客就餐期间在餐厅前台、酒店大厅、后厨等活动;20:15至21:05在伊金霍洛旗和合超市(兴泰店)送货。其余时间在酒店未外出。

咨询电话: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康巴什区疾控中心:0477-8390027

哈巴格希街道:0477-8595199

青春山街道:0477- 8580833

滨河街道:0477-8583361

康新街道:0477-8394803

来源:富平疾控、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汉滨疾控、康巴什区疾控中心

来源: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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