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和老婆处对象的时候,我记得那是八十年代中期,那个时候,改革开放已经很长时间了,人们的时候和过去比有了s平时也不是总吃肉,吃鸡吃鱼就更少了,海鲜之类的也只有到过年节的时候,才能看到它的身影,一般的时候能吃上鸡鱼就算是改善生活了,那个时候,烹调方法也比较单调,吃鸡吃鱼都是炖,也不会做什么,炖鸡的时候,一般脑袋和爪子都扔掉,我记得老爷子单位分了几斤鱼,因为没有脑袋,老爷子还为此高兴了好几天。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多年以后,这些废料都成了宝贝,人们专门喜欢吃,据说,它们是动物身上的精华,想一想也觉得有道理,毕竟一个是头,一个是尾。
我头一回去老丈人家去,他们很热情,吃饭的时候,老是给我夹菜,我的碗里始终是冒尖是,全是菜,据说这是东北人的习俗,显示东北人的豪爽和热情的性格,以及对人的认可,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把我当成家人了,小鸡炖蘑菇,红烧鱼,家常凉菜,干炸小黄鱼,还有汆白肉,这道菜一般人家是不会做的,也是比较上档次的,还有一个拔丝地瓜,剩下的就是小炒了,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
也不知道是谁,给我夹了个鸡爪子,我暗自纳闷,这在我家都是扔的东西,他们怎么还能炖着吃,而且还夹给客人,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把鸡脑袋拿在手里,津津有味地啃着,眯着眼睛,一副陶醉的样子,还有,老婆的弟弟拿着另一个鸡爪子也吃得很香,据他们说,鸡爪子是鸡身上最好吃的部位,有一会,她弟弟两个鸡爪子哄他姐夫给他办了一件大事,
以后生活越来越好,食材也越来越高级,生猛海鲜也不是个事了,但是,家的味道始终是不能忘记的。
尤其是鸡爪子,老是没有吃够,据说,这道食材在饭店也是十分地抢手,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凤爪,做法很多,可以凉吃,也可以热吃,可煎可炸,可蒸,可炖怎么做都好吃,怎么做都非常受人欢迎。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款不一样的做法:
买回来的鸡爪子用水泡两个小时,捞出沥水,试干水分,在鸡爪子鼓肚的地方拉开,这样一来可以去腥,二来可以快速入味。然后放入凉水中烧开,捞出,趁热抹上老抽上色,稍晾一会。
起锅做油烧至六成热的时候,下入加工好的鸡爪子炸制成虎皮色,捞出,然后,在温水中浸泡二十分钟,
另起锅,放入底油,加入葱姜蒜,爆香锅底,加入少许番茄酱炒出红油,加入清水,开始调味,加入五克的盐,二十五克的生抽,十克的老抽,放入红干椒,料酒,五克的醋,大火烧开,转小火炖三十分钟,炖至肉烂脱骨的时候,捡出凤爪,摆在盘中,摆出造型点缀点香菜叶即成,
这道菜,色泽红润,颜色漂亮,咸鲜酥烂不失软糯的口感,咬一口满嘴留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