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漫游奇境隐藏着的严密逻辑(爱丽丝漫游奇境)(1)

“爱丽丝”是个大IP,

图为蒂姆·伯顿2010年执导的电影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本很有名的书。一个多世纪以来,这本小说一版再版,长销不衰。为它画过插图的画家早已超过一百人,它的风靡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这部作品的主干,是作者卡罗尔(道奇森的笔名)即兴编讲的一个童话故事。三十岁的道奇森是牛津大学的数学讲师,一天下午他和学院院长的三个女儿一起泛舟野餐。三个女孩嚷着要听故事(以前道奇森也常给她们讲故事——他们是邻居),他想了一个新奇的开头,让主人公爱丽丝跳进一个兔子洞,但随后故事怎么继续下去,他压根儿就没想好,只能现编现讲。

看来,这位腼腆而有些口吃的数学讲师,是很有急智的。现编现讲的故事,既有信手拈来的身边事,也有即兴发挥的小段子。当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先后发现金矿、引发全球淘金热是个热门话题,于是,他脑洞大开,让爱丽丝在不断下落时,担心自己会穿过地心到达“对跖”(她读了别字,念成“对拓”)的澳大利亚或新西兰。随后,她喝了药水,一下子变得很小很小,遇见了老鼠和好些小动物。这时道奇森趁老鼠给大家讲故事的机会,用tale和tail的谐音玩了个文字游戏——想必这个“段子”在道奇森心中早已有之,这时即兴抖搂一下,叫人忍俊不禁。

而用得较多的段子,是所谓的parody(戏仿),也就是模仿有名的诗作或歌词写的打油诗或滑稽歌词。那些被戏仿的诗作或歌词,在卡罗尔的那个时代大都是家喻户晓的。但在当今的英国,据研究者说,它们早已无人知晓了。例如,假海龟唱的那首歌,在最初的手稿里是一首黑人歌谣的戏仿。道奇森在1862年7月3日(即泛舟即兴讲故事的前一天)的日记中写到听见三姐妹因下雨无法外出,在家里很起劲地唱一首黑人歌谣Sallycomeup!Sallygodown!于是,在《爱丽丝》的初稿中——很可能在小船上讲故事时就是这样的——假海龟唱道:Salmoncomeup!Salmongodown!对三姐妹来说,昨天大唱特唱的歌谣,今天竟然编进了故事,那当然有趣极了!

主人公的原型,是三姐妹中的爱丽丝。她在回忆文章中写道:“那天道奇森先生讲的故事特别出色,所以第二天我就缠住他,要他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给我。这可是我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道奇森事后则这么说:“于是,为了让一个我心爱的女孩高兴——我想,这是唯一的原因——我用工整的字体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

但是,从泛舟讲故事,到道奇森把手抄本的《爱丽丝地下奇遇记》——正式出版时才改名为《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作为圣诞礼物送给爱丽丝,中间隔了两年半之久。我们有理由猜想,道奇森为了添加那一半多的内容,是冥思苦想、反复推敲的。比如说,假海龟唱的那首歌谣,后来换用了另一首戏仿“你能走得快点吗?”……这两年半中,发生了一件让道奇森沮丧的事情:爱丽丝的母亲曾阻止他去作客,并将他写给爱丽丝的信全部销毁。但道奇森还是为“一个心爱的女孩”写完了这部童话故事。可以想见,他是凭着“认真的无厘头”精神,写出一个又一个“好玩”的段子来的。

卷首诗相当于作者序。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记录。三姐妹在小船上要作者讲故事,“老二声气很柔和,她想听/‘有点无厘头的故事!(Therewillbenonsenseinit!)’”老二,就是爱丽丝。这里,nonsense是个关键词。如果简单地把它看作“胡言乱语”,那就一切都完了。

其实,生活中也好,作品中也好,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不必有意义,只要有意思就行;甚至不必有意思,只要有意味就行。而有一种无意义却有意味的东西,就是所谓的“无厘头”。《爱丽丝》中的nonsense译成“无厘头”,想必要比译成“胡言乱语”有意味得多。

既然是无厘头,就要可乐、好玩。原文中用tale(故事)和tail(尾巴)的谐音玩的文字游戏,可谓浑然天成,确实很可乐、很好玩。但倘若“忠实”地译作:

老鼠说:“我的故事又长又伤感。”

爱丽丝惊讶地看看它的尾巴说:“你的尾巴是很长,但是……”

那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可乐,于是译者只得加上译注,告诉读者其实原文有多可乐、多好玩。这不叫“译出好玩来”,至多只能叫“注出好玩来”。

当年,赵元任先生尝试过“译出好玩来”的做法:

“我的身世说来可真是又长又苦又委屈呀——”

阿丽思听了,瞧着那老鼠的尾巴说:“你这尾是曲啊!可是为什么又叫它苦呢!”

他接着在脚注里补充说明,自己是以“委屈”和“尾曲”的谐音来“作相应的文字表达”。赵先生的尝试也许不能算很成功,后来很多名家重译此书,大多绕开了这条译出(而不是注出)好玩来的难走甚至难免引人侧目的小路。但是这条路,我认为方向是对的,译出好玩来,也就是译出感觉来,如果要说“信”,这才是最要紧的“信”。所以我沿着这条路,尝试了另一种译法:

老鼠说:“我的故事很长,又很伤感,你且听我娓娓道来。”

爱丽丝不明白什么叫“尾尾到来”,看了看老鼠的尾巴(没有两根哎!),心里挺纳闷。

当然,这只是一个例子。贯串拙译全书的宗旨,就是译出好玩来。换句话说,作者惨淡经营的“无厘头精神”,我要试图把它传达给读者。

道奇森心爱的女孩,全名叫爱丽丝·普莱森斯·利德尔(AlicePleasanceLiddell)。道奇森后来写《爱丽丝镜中奇遇记》时,卷尾诗就是用这21个字母写的“藏头诗”,也就是说,这些字母分别是每个诗行开头的字母。

生活中和故事中的爱丽丝,都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翻译中应当考虑到这一点。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犯点小迷糊,耍点小心眼,你会觉得可乐、好玩。她即使念一两个情有可原的别字,也还是可爱的;但倘若她老犯些莫名其妙的毛病,那就难免要让读者生厌了。

把“故事”听成“尾巴”,对中国读者来说,这真是傻得莫名其妙。而把“娓娓道来”听成“尾尾到来”,虽说可能有些突兀,但似乎还能说得通,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没听懂“娓娓道来”,应该还是情有可原的。

把“对跖”念成“对拓”,这个“梗”也许更为自然一些。跖字不太容易念,一不小心念成拓,还真有这可能。倘若用有些译本上“倒猪世界”、“讨厌家伙”之类让人费解的说法来译这个梗,读者恐怕就不会觉得爱丽丝可爱,反而要感到她有点“讨厌”了。

作者:周克希

编辑: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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