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章驾驶 · 安全出行
无牌酒驾 准驾不符
男子驾驶证被记30分
9月11日20时55分,漯河交警开发区大队在燕山路与珠江路口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时,一辆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靠近时,执勤民警闻到驾驶员赵某身上有明显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赵某属于酒驾。
赵某称,当晚自己在朱庄社区内吃饭,本来酒量就不好的赵某喝了一瓶啤酒,以为一瓶啤酒不会被查出酒驾,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
后经查,赵某所持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资格,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某将面临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30分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中午饮酒 下午被查
9月12日下午,漯河交警郾城大队在海河路与白云山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电动三轮车缓缓驶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驾驶员属于酒驾,且其未取得驾驶证。
驾驶员称,过节高兴,和朋友在家里吃火锅,朋友喝酒自己也就喝了一点儿,随后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遇到执勤交警查酒驾。郾城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漯河交警
持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漯河交警针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号牌上路行驶、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出重拳整治电动车违法乱象。
(严查电动车未上牌)
(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
(严查电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
(不文明交通违法人现场学习教育)
编辑:王家辉
审核:张鸿雁
校对:袁景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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