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餐饮店要开门营业,营业执照、卫生检验许可、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缺一不可然而,柳州市城中区的一家餐馆,在没有获得消防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和经营结果,该餐馆被消防部门责令关停整改,并处以3万元罚款,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餐饮店消防检查处罚?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店消防检查处罚(未获消防许可擅自营业)

餐饮店消防检查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餐饮店要开门营业,营业执照、卫生检验许可、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缺一不可。然而,柳州市城中区的一家餐馆,在没有获得消防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和经营。结果,该餐馆被消防部门责令关停整改,并处以3万元罚款。

5月18日,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来到位于晨华路的“彭厨”餐饮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中发现,该餐馆在装修中使用了大量的木质材料,天花板上安装了炽热的射灯,旁边用易燃的竹片、塑料花风进行装饰,一旦出现线路故障,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还发现,店内的二楼区域设置了五六间包厢,但却只有一个楼梯和安全出口,完全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更让消防监督员震惊的是,该餐饮店将配电箱设置在厨房里,旁边就是煤气管道和灶台,而且配电箱竟然没有安装外壳。

消防监督员指出,电箱应该安装在远离可燃物的地方,并且要做好防火隔离措施。厨房本身就是大量用火的地方,将配电箱设置在厨房里是非常危险的。

据消防监督员介绍,5月11日他们就对该餐饮店作过一次检查,发现其在开业前并没有接受消防安全检查,也没有获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停止使用,并对其处以3万元的处罚。没想到一周过去了,该餐饮店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消防监督员表示,消防部门将按照法律程序,要求该餐厅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只有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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