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己经进入深水区。国企混改,也早己开始试行引入不同的资本。同时,中国民营经济与个体经济,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早己经过半。所以,中国作为“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企在进行进一步深化改革与混合改革时,则是时候和有必要对“全民所有制”重新进行再认识与再理解了。因为,只有对“全民所有制”重新进行再认识与再理解,国有企业改革或许才有可能真正的代表和反映全民的权益及利益。或者国企改革才能取得与获得真正的成功。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对)(1)

所谓全民所有制,理论上是指消灭社会生产资料的个体与私人占有及所有,由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具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则是由国家政府或国企与集体“代替和代表”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也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国家所有”与“公共所有(公有)”或“集体所有”。

其实,这是有问题的和有历史局限性的。在承认个体与私有制合法化的当今时代及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是不是有必要对“全民所有制”或“国有制与公有制”重新进行一下再认识与再理解?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对)(2)

●全民所有制,可不可以理解成:是让全体国民或社会成员(城乡居民),在现有国情与国有或公有制体制及机制基础上的,一个都不要落下的 ,皆以个体和私有制身份及形式,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

因为:14亿国民或社会成员(城乡居民),均是自由独立的个体及私有者。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则是由14亿自由独立的个体及私有者组成和汇聚而成的社会共同体或国体及政体。所以,“全民所有“则应该理解成为“在国家社会共同体内,由全民个体及私有者直接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

●“全民所有制”,可不可以理解成为:按成本或产业与行业平均生产劳动成本,让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

因为:一切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都是有成本或存在成本的。所以,“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就必须由全民承担和分担或支付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的成本,抑或是产业与行业平均生产劳动成本。而不是“不劳而获”,或“吃大锅饭与培养懒汉及投机取巧、巧取豪夺,包括弱肉强食下的自由竞争”等。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对)(3)

●全民所有制,可不可以理解为:必须参照和依据互联网大数据与国家宏观发展计划与上年度人均GDP,让全民均等的分配、购买或储蓄购买、持有、占有、拥有与所有(除国防与公共安全外的)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

因为:让全民均等的分配、购买或储蓄购买、持有、占有、拥有与所有(除国防与公共安全外的)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不是凭主观臆断或权力意志,抑或是“拍脑袋“决定与决策。所以,必须参照和依据互联网大数据与国家宏观发展计划及上年度人均GDP,来决定全民能否均等、平等、公示、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占有和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特别是除国防与公共安全外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比如中国高铁每年投资投入为6000~8000亿元,那么,14亿国民或城乡居民个体人均则为470~580多元。故,14亿国民或城乡居民,只要每年购买或储蓄购买470~580元的中国高铁建设或消费产物权,就能在一定或相应额度内免费乘坐中国铁路与高铁或享受免支付客货运服务了,等等。再比如,我国年产煤炭32亿吨,国民年人均则为2.4吨。假设其每吨平均生产成为210元,即国民或城乡居民只要每年购买或储蓄购买504元煤炭产物权或煤炭消费产物权,其人人手中每年则都会拥有2.4吨的煤炭消费产物权可供其自由支配、出让、交易、消费、获取收益、同等质押借贷款、变现、赎回、继承与排他等。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对)(4)

●全民所有制,能不能理解成为: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则必须是“除去国防与公共安全外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

因为:国防与公共安全内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是不能掌握或掌控在个体或私有者手中的。它只能或必须由国家与政府“代替和代表”全民掌握及掌控。否则,国家则会不安全,社会必然也会不和谐、不稳定与不安全。但民生所需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则完全可以由全民以个体或私有制身份及形式在现有国有体制与机制基础上法治化占有与所有。

●全民所有制,应该不应该理解成为: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必须是在现有国情与现实社会生产力即本国本地区人均GDP条件下能够确保全民“均等的分配、购买或储蓄购买它们”?

因为: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如果是市场化的自由占有、拥有与所有或竞争,则必然和不可避免地将导致和产生贫富差距与城乡差别还有不平等,甚至是富人更富,穷人愈穷。所以,只有均等的分配、购买或储蓄购买,才能确保人人皆能公正、公平、科学、合理与法治化地占有和所有基本平等及相对均等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但可以把贫富差距与城乡差别还有不平等,甚至是人们的自私与自利均“限制和隔离“在本国本地区的人均GDP之外。而且,也只有“均等的分配、购买或储蓄购买”,才能最大化抑制人们的不劳而获、贪污腐败、多吃多占、权钱交易、广泛寻租、恶性竟争等。

●全民所有制,是不是应当考虑:“赋权与民“和“还权与民“,让全民对除国防与公共安全外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特别是央企与国企产物权或民生所需的各类消费产物权,均享有和拥有法治化与市场化的自由支配权、出让权、交易权、消费权、收益获利权、同等质押借贷款权、赎回权、变现权、继承权与排他权等,特别是自由支配权、排他权?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对)(5)

因为:由央企或国企“代替和代表”全民占有与所有全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固然拥有一系列地优势与优特点。但是,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及难题也是明显和突出的。比如:财政赤字与亏损、贪污腐败、效率效益不高、权钱交易、广泛寻租等。所以,在现有国有体制与基础上,“赋权与民“和“还权与民”,让全民享有和拥有如上一系列权益及特权,那么,央企或国企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与矛盾及难题,则大多都会迎刃而解。最重要的是,赋予全民如上一系列权益及特权,事实上也就等同于全民真正与真实的和实实在在的持有、占有、拥有和所有了(除国防与公共安全外的)各类社会生产资料及其资源与产物权,而且是在人均GDP条件下均等的、可自由支配与排他的。即在《物权法》与《宪法》保护下,其权益及特权则神圣不可侵犯与排他。

因此,在新形势、新时期、新时代与新的国际环境及格局下,对于“全民所有制”或“国有与公有制”,我们真的很有必要进行重新再认识与再理解。深化改革和深化国有制企业改革,更需要重新认识与理解“全民所有制”在新时期和新时代条件下的真正内涵及外延!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对)(6)

(本文原创,摘自作者著作手稿《共富方略》。限于篇幅,关于“全民所有制”在新时代条件下的真正内涵及外延,这里就不再陈述与讨论了。部分图片选自网络图库,若有侵权,私信联系,随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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