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最高奖励是多少 奖励拾得人无损拾金不昧(1)

1月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提出,接收单位在接受拾得人送交的遗失物时,应同时向拾得人开具送交遗失物的相关凭证。对拾金不昧或处理拾遗物品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扬。公安机关应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奖励。(1月9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2015年10月广州已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拾得人可获拾得物价值10%的报酬。这次市政府是对原《规定》做适当修改,目的是完善拾遗物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管理责任,更好地维护遗失物所有权人和拾得人利益,旗帜鲜明褒奖好人好事,有利于形成拾金不昧社会风尚。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古至今,涌现了许许多多路不拾遗的精彩故事,让拾金不昧的美德在潜移默化中得以传承和发扬。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物质不断丰富,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集体和个人财物遗失现象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拾金不昧行为也越来越普遍。

为了鼓励拾金不昧,许多单位对拾得物价值较大的拾得人,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颁发奖金的单位,一般是拾得物所有人或者是拾得人所在单位。由于缺乏统一参考指标,各地各单位奖励标准不同、金额大小不等,让人难以适从。如今,广州市以官方文件方式,明确公安机关应对拾得人奖励拾得物价值10%的报酬,无疑是一种观念进步,值得肯定。

有观点认为,政府层面出台文件支持奖励拾得人,掺杂“交易”成分,少了些纯粹和高尚,令拾金不昧“变味”。实际上,拾得人拾得遗失物,要交给公安机关等单位,往往需付出精力和金钱。对拾金不昧进行奖励,是对这种行为的充分肯定,可以某种程度上补偿拾得人损失,还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励社会风尚,引导、鼓励更多人路不拾遗。

他山之石,可资借鉴。有不少国家都立法规定,拾金不昧可获奖励。如:德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失物拾得人一般可得拾得物价值5%的报酬;日本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情况,拾得人可获拾得物价值5%以上、20%以下数额不等的报酬。由此可见,政府机关奖励拾金不昧,不是心血来潮的立法冲动,而是一种法律理性,有利于厘清各方权责义务,不仅无损拾金不昧“含金量”,反而有助路不拾遗蔚然成风。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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