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在格律诗中的平仄对应位置上的用字方法。
我们在学习格律诗的平仄关系的时候,经常会明明知道一个地方该平或仄,但是写诗用字语义和词义完全没办法合平仄。所以四种基本平仄格式虽然固定,在创造格律诗时,有些位置的发音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生变化的。
为了方便大家记忆,笼统地总结出来这种说法:“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也就是说每一句诗中的平仄位置(以七绝为例),在一、三、五三个位置上的字可平可仄,而二、四、六位置上的发音绝对是固定的,当然第七个字是句尾要用来合韵,平仄是固定的,肯定不能变化。
平仄平
二四六分明这种总结只是相对简单化平仄异常。其实前一句宽泛,强调的是后一句“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首先必须保证重音节位置的平仄正确,然后才能来看“一三五”能否不论。律句都是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重音落在后面的音节上,单数音节相比而言显得不很重要了。
我们在格律诗的平仄关系推导中遵守的“对”、“黏”的规则,也是看“二、四、六”音节。如“李白乘舟将欲行”,平仄为“仄仄平平(平)仄平”,那么第二句要相对,则主要看“白”(二)、“舟”(四)、“欲”(六)三字平仄对应,这三字分别为“仄”(白是入声字)、“平”、“仄”,那么在下句中对应的二四六字就应该是“平”、“仄”、“平”。“忽闻岸上踏歌声”,“闻”、“上”、“歌”三字符合平仄,没有失对。
再根据“黏”的规则,第三句的二四六字要与第二句的二四六字平仄相同,即“平、仄、平”,“桃花潭水深千尺”,“花”、“水”、“千”三字平仄与第二句二四六字相同,没有失黏。
然后第四句“不及汪伦送我情”,“及”(入声字)、“伦”、“我”平仄又是“仄、平、仄”,与第三句相对。所以整首七绝的平仄关系是正确的,是合乎首句仄起押韵押韵格式的。
二四六分明
这一整首诗推下来,估计大家对平仄关系推导也有了概念,所有的格律诗都可以这样推导,大家只要搞清首句平仄关系,后面都不用死记硬背。
这就是“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论那么在二四六分明的基础上,是不是在一、三、五位置的字的平仄真的都是可以随意吗?
答案是否定的。
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首句首字。因为首句首字无论平仄,都不会影响到整个句子的平仄关系。我们看一首格律诗的整体平仄关系,也是从首句第二字的平仄做出判定。
那么其他位置为什么并不是我们讲的“不论”呢?
因为平仄格式有很多限制,也就是所谓“病”,基本的平仄格式都是双音节发音,抑扬顿挫,错落有致。而“一三五不论”肯定会改变发音规则,在不出现格律忌讳的情况下才可以灵活处理的。
一三五不论
格律诗有哪些忌讳呢?孤平,孤仄,四连平,四连仄,三平尾,三仄尾。
出现这些情况即为出律,会影响整句诗的节奏美感。当然,这里面像孤仄、三仄尾是否出律都有争议,这里我们不谈,只看“一三五不论”对出律的影响。
我们来看一句五言,“白日依山尽”,首字“白”字为入声字,发仄音,平仄为“仄仄平平仄”,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第三字肯定就不能不论平仄,假如改成“白日落山尽”,“仄仄仄平仄”,这就犯了孤平大忌。肯定不是格律诗了。
再来看一句七言,“平明送客楚山孤”,平仄为“平平仄仄仄平平”,这种情况下第五字也是绝对不能不论平仄的,如果改成“平明送客云山孤”,变成了“平平仄仄平平平”三平尾,格律大忌。
诗词
这是两种很明显的情况,其他还有很多涉及到变格,出律,拗救,就不在这里讲了。
所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只是一个大致的总结,给初入门的格律诗学习者临时使用的,肯定不能全靠这个来作诗。
“二四六分明”是必须的,
“一三五不论”不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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