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讯,北京市工商局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发现,43款电动自行车存在最高车速、限速装置、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涉及“绿源”、“阿米尼”、“五羊”、“凤凰”、“宝岛”等知名品牌,详细名单可登录市工商局官网查询。

北京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查处(北京市工商局抽检电动自行车)(1)

标称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出品的“Luyuan 绿源”两款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限速装置均不合格;标称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阿米尼”电动车,最高车速、脚踏行驶能力、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限速装置不合格;标称广州五羊摩托车有限公司监制、无锡市广羊电动车有限公司制造的两款“五羊”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不过关。

市工商局已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主体立案查处,要求不合格商品下架。市工商局同时发出消费警示,标称“上海凤凰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天津星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凤凰”电动车、标称宝岛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岛”电动自行车等6款产品,无法与标称的生产企业或委托方取得联系,希望市民谨慎购买。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杨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