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害四命的惊天大案》【老老葛讲聊斋】

聊斋无头奇案(一死害四命的大案)(1)

图咏 剑光跃跃怒如生,静夜惊听柩有声。鬼者有灵能雪恨,前因后果最分明。

晋宁(现云南昆明)有一个叫金生色的人,娶了同村一个姓木的女子为妻,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刚刚满周岁的时候,金生色忽然生病了,而且病得很重。他想这病肯定是好不了了,自己必死无疑,就对妻子木氏说:“妻啊!我死了以后,你就改嫁了吧,不要为我守寡啊!”妻子听了,说如果你死了,自己一定不再嫁人,甜言蜜语说得很坚决,而且发下了很重的誓,说一定要以死来守节。金生色摇着手,喊来了自己的母亲,说道:“娘,儿子要死了,麻烦您照看我的儿子阿保,也不要让他娘守节。”他母亲哭着答应了他。

不久,金生色果然病死了。木氏的老母亲也就是金生色的丈母娘前来吊丧,在女婿的灵前哭了一阵之后,对金母说:“老天爷降了这么大的一场灾难,我女婿突然去世了。我的女儿年纪轻轻,以后可怎么办呢?”意思是想让女儿再嫁。金母正在悲戚之中,听到亲家母的这种话,心里非常愤慨,大发脾气说道:“那是一定要她守节的!”木氏母亲被金母说了一通,着得满面通红,就没有再说下去了。

到了晚上,老太婆陪着女儿睡觉,暗地里对女儿说:“女儿啊!你男人死了,再嫁个人吧!,天下哪个男人都可以作丈夫嘛!以你那样的针绣工夫,哪里还怕找不到好对象?这么年纪轻轻的,不早一点找个归宿,一辈子守着这么个小孩儿,这难道不是傻子吗?如果你婆婆一定要你守节,你就不要给她好脸色看。”刚好金生色的母亲走过房间,听到了木家母女间的唠叨,更加愤怒。

第二天,金母便对木家母女说:“我那死去的儿子本来有个遗嘱,不要他妻子为他守寡的。如今你们既然已经急不可待了,那我就偏她要守!”木家老太婆听罢只得气冲冲地走了。

这天夜里,金母梦见儿子来了,流着眼泪劝她不要叫媳妇守节,金母心里觉得很奇怪,便打发人告诉木家,等到儿子安葬以后,听凭媳妇改嫁就是了。但是问了问看风水的术士,说是今年安葬不吉利,于是事情就拖了下来。

金生色的老婆木氏想卖弄自己,达到尽快改嫁的目的,尽管还穿着丧服,也没有忘记涂脂抹粉。住在婆家的时候还穿得比较朴素一些,一回娘家,便浓妆艳抹,穿着华丽。金母知道了,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但是一想她反正就要嫁人了,也就勉强忍着,没有说什么。木氏于是更加放肆了,简直到了毫无忌惮的地步。

村里有一个流氓叫做董贵,看到了木氏,垂涎三尺,拿着钱去引诱木氏邻居的一个老婆子,请她把希望和木氏相好的意思传达给木氏。半夜里,姓董的便从邻家老婆子家里跳过墙来,与木氏幽会。如此一来二往来了几十天,木氏偷汉子丑声已经到处都传遍了,只有金母一个人不知道。

木氏房里,夜间只有一个小丫头,这个小丫头是她的心腹,对女主人的所作所为自然保守秘密。有一天晚上,木氏和姓董的正在寻欢作乐,忽然停放在外屋金生色的棺材发出一声巨响,就像放了一个鞭炮似的。小丫头在外面房间的床上,看到已经死了的金生色,从灵堂后面走了出来,佩着一把剑往卧房里走去。小丫头吓得躲在房中,一声都不敢响。

一会儿,房间内传出了木氏和董某两人的惊叫声,又过了一会,董某赤身露体从房内逃了出来;不久,金生色抓着木氏的头发也出来了。木氏大喊大叫,金母大吃一惊,起来一看,只见媳妇一个人赤身裸体走了房间,正要开门出去,金母问她深更半夜到哪里去,她也不回答,只管自己走了。金母走出门来追着去看,四周居然静寂得一点声音也没有,也不晓得她到哪里去了。

金母回到媳妇房里,灯还亮着,看到床边有一只男人的鞋子,她就喊小丫头,小丫头才战战惊惊地出来,详细地说了这件怪事的经过,两人都觉得非常惊异。

再说那个董某从金家逃出来后,跳墙到了金生色的邻居家里,也就是给木氏和董某撮合的老婆子家中。夜半三更天气寒冷,董某光着身子缩做一团,躲在墙角落里,过了一会,听到人声逐渐的静下来了,他才站起来,身上一丝不挂,冷得瑟瑟发抖,他准备向老婆子借件衣服穿。走进去后看到院子里的一间房间,两扇门是虚掩着的,于是就闯了进去。黑暗中他往床上一摸,摸到了一双女人的脚,他晓得这是老婆子的儿媳妇,顿时淫心大发,趁她熟睡的时候,偷偷地爬到了她身上。那个女人醒来了,问道:“你回来了?”董某含混地答道:“嗯。”那妇人竟然毫不怀疑,任凭他玩弄一番。

原来,这天邻家老婆子的儿子有事到北村去,临走时嘱附妻子留着门等他回来。等到他回来,听到自己房里有人啪啪的声音,心里产生了怀疑,仔细一听那个声音,真是淫秽到了极点。他怒气冲天,拿着刀走进房来。董某一见他拿刀要杀自己,怕得要死,连忙站到床底下,男人走过去就朝床下捅了几刀,又准备杀他妻子,他妻子哭着告诉他,的确是误会了,这才放了她。只是不晓得床底下到底是什么人,喊了他母亲起来,点着灯一同去看,勉强才认得出来是董某。再仔细一看,董某已经气息奄奄了。盘问他从哪里来,董某这时候还能供出实情。但总因为刀伤多处,血流不止,不久就断了气。

老婆子吓得慌张失措,喃喃地对儿子说:“儿啊!捉了奸却只杀一个奸夫,这可怎么办啊?”她儿子一听,不得已,于是又把妻子也杀了。

再说这天晚上,木氏父亲木老头在家正要睡觉,听到家门外传来一片杂乱的声音,他走出来看,只见屋檐下起了大火,纵火的人还在那里东张西望。木老头大喊,家里的人都起来了,幸亏火刚刚燃烧起来,很快就扑灭了。木老头叫人拿着弓箭,追寻搜捕纵火的人。只见有一个人健捷得像只猴子一样,竟然跳过垣墙走了。垣墙外面是木老头家的桃园,园子四周的围墙都很高很结实。有几个人搬来了梯子,爬上去看,纵火者一点踪影也没有。只有墙脚下有一只块状的东西微微地在动,喊它它也不应,众人射它,发现它很软。人们打开园门去看个究竟,只见是一个女人赤裸着身子躺在那里,弓箭已经贯穿了她的胸部和脑部。大家点起灯来仔细一看,原来是老头的女儿、也就是金家的媳妇木氏。大家惊异地告诉木老头,木家老两口都吓得要死,不晓得是什么缘故。女儿闭着眼睛,脸色灰白,呼吸的气息小得像游丝一样。叫人拔去插在头颅上的箭,怎么也拔不出,只好拿脚踩着她的头顶才拔了出来。木氏尖叫了一声,鲜血突然喷了出来,那一丝丝气也就断了。木老头很害怕,也想不出个办法来。

天亮以后,木家把情况告诉了金母,木老头老太婆长跪地下哀求金母。金母并不埋怨也不发怒,只告诉他们的死因,要他们自己把女儿埋了。

金生色有一个叔伯哥哥叫做金生光,对堂弟弟的媳妇不守妇道很恼火,怒气冲冲地来到木家,辱骂他家以前的种种错误,木老头既羞愧又沮丧,送了他一笔钱,打发他回去了。但是木家两老始终不晓得女儿到底跟谁私通。

不久,邻家老婆子的儿子因为捉奸杀奸的事情到县衙里自首,县太爷只给了一点处分便开释了。但是邻家老婆子的儿媳的哥哥马彪生来喜欢打官司,是个讼棍,他写了一张状纸,控诉妹妹死得冤枉。县官就拘捕了那个邻家老婆子,老婆子害怕了,把自己如何为董某木氏牵线搭桥的事情全部原原本本地招供了出来。县官又传来金母,金母假托有病,要金生光去代她对质,金生光把底细全部告诉了县太爷。于是前面已经结了的杀奸一案也带发出来了,连木翁夫妇也牵连了进去,所有的情况都调查得一清二楚。

官府的判决是这样的:木母因教女改嫁,犯了纵淫的罪,罚鞭刑,要她出罚金赎罪,木家的家产都被搞光了。邻家老婆子因为诱导别人卖淫,当即杖毙。案子这才了结。

因为病死了一个人,接着连带死了四个人。这样的事情即使放在现在,也可以说是惊天大案了。

丈夫死了,妻子尤其是年轻妻子再嫁,在现在来说再平常不过了。可是在封建时代却是不容易的,因为那时候的道德标准是女人必须“三从四德”:“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女子守寡似乎是应该的,守得好的还会受表彰,甚至给她立一个“贞洁牌坊”,犹如现在评一个道德模范一般荣耀。于是世世代代来,丧夫女子的日子是很痛苦难熬的。当然,也有一些女子或许周围环境稍宽松,或许为生活所逼,也有改嫁的,但是这样做是被主流誉论所卑视的。

故事案件的缘由是寡妇再嫁,婆婆阻止,所以很可能被贴上“礼教杀人”的标签。实际上,丈夫金生色应该属于开明之人,临终前竭力主张让妻子改嫁。他娘起初不乐意,但在“夜梦子来,涕泣相劝”之后,也改了主意,答应办完丧事就让木氏改嫁。应该说,木氏的周围环境还算宽松的。千不该,万不该,是木氏不该未改嫁先通奸,或者说没有完成应走的程序就提前再婚,更不应该在灵堂附近就干苟且之事。活人尚且咽不下这口气,何况有鬼法的鬼魂?于是,鬼魂跳出棺材,“带剑入寝室”,把一对狗男女吓得魂飞魄散。在接下来的情节中,先在木家门前放火、再“娇捷如猿,竟越垣去”、最后引诱木家人射箭的那个“人”,也是金生色的鬼魂。

如果说木氏被自己娘家人误杀是罪有应得的话,奸夫董某被杀则是咎由自取。他与木氏通奸,被金生色的鬼魂搅了。鬼魂并没有杀他,他也已经逃之夭夭。可是他刚逃出鬼手,就爬上了邻家媳妇的床,趁人睡意朦胧占便宜,真是流氓成性,死得活该。

案件中唯一的冤死鬼是邻家媳妇。睡梦中,她被坏人占了便宜,醒来后又被丈夫杀掉。蒲松龄认为这是对她婆婆“诱人妇”即拉皮条的报应,依我看这说不通。婆婆的罪孽,怎么能让儿媳妇承担呢?

总之,看了这篇故事,为封建时代的女性地位的低下感到可怜,为对人的生命的不重视感到痛恨。鬼魂报复杀人,那是迷信,但是真实生活中,丈夫发现妻子与人睡觉,可以不分清红皂白举刀杀人,官府可以因为拉皮条而“杖毙”人,太没有人性了。难怪封建社会要打倒!

【原文】《金生色》《聊斋志异》三会本卷五 第三十八篇

金生色,晋宁人也。娶同村木姓女。生一子,方周岁。金忽病,自分必死,谓妻曰:“我死,子必嫁,勿守也!”妻闻之,甘词厚誓,期以必死。金摇手呼母曰:“我死,劳看阿保,勿令守也。”母哭应之。既而金果死。

木媪来吊,哭已,谓金母曰:“天降凶忧,婿遽遭命。女太幼弱,将何为计?”母悲悼中,闻媪言,不胜愤激,盛气对曰:“必以守!”媪惭而罢。夜伴女寝,私谓女曰:“人尽夫也。以儿好手足,何患无良匹?小儿女不早作人家,眈眈守此襁褓物,宁非痴子?倘必令守,不宜以面目好相向。”金母过,颇闻絮语,益恚。明日:谓媪曰:“亡人有遗嘱,本不教妇守也。今既急不能待,乃必以守!”媪怒而去。

母夜梦子来,涕泣相劝,心异之。使人言于木,约殡后听妇所适。而询诸术家,本年墓向不利。妇思自炫以售,缞绖之中,不忘涂泽。居家犹素妆,一归宁,则崭然新艳。母知之,心弗善也,以其将为他人妇,亦隐忍之。于是妇益肆。

村中有无赖子董贵者,见而好之,以金啖金邻妪,求通殷勤于妇。夜分,由妪家逾墙以达妇所,因与会合。往来积有旬日,丑声四塞,所不知者惟母耳。

妇室夜惟一小婢,妇腹心也。一夕,两情方洽,闻棺木震响,声如爆竹。婢在外榻,见亡者自幛后出,带剑入寝室去。俄闻二人骇诧声,少顷,董裸奔出;无何,金捽妇发亦出。妇大嗥,母惊起,见妇赤体走去,方将启关,问之不答。出门追视,寂不闻声,竟迷所往。入妇室,灯火犹亮。见男子履,呼婢,婢始战惕而出,具言其异,相与骇怪而已。董窜过邻家,团伏墙隅,移时,闻人声渐息,始起。身无寸缕,苦寒战甚,将假衣于媪。视院中一室,双扉虚掩,因而暂入。暗摸榻上,触女子足,知为邻子妇。顿生淫心,乘其寝,潜就私之。妇醒,问:“汝来乎?”应曰:“诺。”妇竟不疑,狎亵备至。先是,邻子以故赴北村,嘱妻掩户以待其归。既返,闻室内有声,疑而审听,音态绝秽。大怒,操戈入室。董惧,窜于床下,子就戮之。又欲杀妻;妻泣而告以误,乃释之。但不解床下何人,呼母起,共火之,仅能辨认。视之,奄有气息。诘其所来,犹自供吐。而刃伤数处,血溢不止,少顷已绝。妪仓皇失措,谓子曰:“捉奸而单戮之,子且奈何?”子不得已,遂又杀妻。

是夜,木翁方寝,闻户外拉杂之声,出窥则火炽于檐,而纵火人犹彷徨未去。翁大呼,家人毕集,幸火初燃,尚易扑灭。命人操弓驽,逐搜纵火者,见一人娇捷如猿,竟越垣去。垣外乃翁家桃园,园中四缭周墉皆峻固。数人梯登以望,踪迹殊杳。惟墙下块然微动,问之不应,射之而软。启扉往验,则女子白身卧,矢贯胸脑。细烛之,则翁女而金妇也。骇告主人,翁媪惊惕欲绝,不解其故。女合眸,面色灰败,口气细于属丝。使人拔脑矢不可出,足踏顶而后出之。女嘤然一声,血暴注,气亦遂绝。

翁大惧,计无所出。既曙,以实情白金母,长跽哀祈。而金母殊不怨怒,但告以故,令自营葬。金有叔兄生光,怒登翁门,诟数前非。翁惭沮,赂令罢归。而终不知妇所私者何人。俄邻子以执奸自首,既薄责释讫。而妇兄马彪素健讼,具词控妹冤。官拘妪,妪惧,悉供颠末。又唤金母,母托疾,令生光代质,具陈底里。于是前状并发,牵木翁夫妇尽出,一切廉得其情。木以诲女嫁,坐纵淫,笞;使自赎,家产荡焉。邻妪导淫,杖之毙。案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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