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经历过官司拿到法院却被无情打回的不安?是否经历过法院传票莫名送上门来的慌乱?是否经历过心底的公道最终沦为败诉判决时的绝望?如果你曾经历过这些,或许,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这些……有时,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能让你避开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八种举证方式(举证的重要性不可忽视)(1)

01 举证的必要性

当你来到法院立案时,需要提交的一项必要材料就是能够证明基本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否则你的案件将不会得到法院的受理。

同时,你向法院提出的对你有利的事实,也需要由你提交证据进行证明,否则法院极有可能会不采信你所主张的事实,使你的官司遭遇到败诉的后果。

因此,在你的官司正式提交给法院之前,你就要提前做好证据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如此才能把握住官司的主动权。

02 证据审查的重要性

举证对于整个官司而言是个十分重要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要把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统统提交给法院。

因为一些证据的提出不仅无法达到你想要的效果,还会反过来成为对方攻击你的武器。因此在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之前,你要先对手中的证据材料进行严密的审查,

03 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我们所谓的证据审查,一般而言指的是审查证据的三性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

(1) 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指的是该份证据是否是真实存在而不是被伪造出来的。

如果当事人举证时存在伪造证据的情形,那么该份证据不仅无法得到法院采信,伪造证据的当事人还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是承担刑责的风险。

(2) 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指的是证据的形式和取得是否合法。

实践操作中,会有当事人将自己偷拍偷录的照片、视频,或者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文件资料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对于这类可能通过严重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会因为不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而被法院排除于证据体系之外。

(3) 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指的是该份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关联。

有些证据虽然与待证事实存在内部联系,但是按照一般的逻辑关系却无法推导出两者存在形式关联的结论。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该份证据可能会被法官判断为与待证事实无关的证据,最终因为与待证事实不具备关联性无法得到法院的采信。对于此类证据,还需进一步进行补正。

综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者缺一不可,三性当中只要任何一个存在问题,该份证据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法院采信。

04 对举证存在重要影响的举证期限

完成证据的审查工作后,对于举证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你重点注意。那就是你的官司得到法院受理后,法院通常还会给你指定十五到三十天的举证期限。

在这段时间里,你可以继续收集并完善你要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同时,这段时间也是律师进一步行使调查取证权的关键时期。

当然,超过举证期限并不意味着你就不能再向法院提交证据,不过,要是你遇到一些较真的法官,这些超出举证期限才提交的证据,可能也会面临无法得到采信,或者使你面临训诫、罚款等处罚的风险。

05 无须举证证明的事实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当中存在着“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但是法律也同时作出了规定,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等,无须举证进行证明。

对于这些无须举证的事实,法院可以首先推定该事实存在,不需要当事人对该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你在举证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弄清这些问题,可以让你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败诉的风险以及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在举证问题得到解决以后,接下来横亘在你和开庭审理之间的,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法院的送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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