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经纪人这几个字不会陌生。 经纪人是指为各种经纪活动牵线搭桥而从中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我们经常会看见明星出席某些活动的时候,经纪人在旁边繁忙的情况,日常生活也离不开经纪人的存在。比如房地产经纪人,保险经纪人等等。你知道吗,经纪人也是有资格证的。今天小编就来介绍经纪人资格证怎么考。

经纪人还需要考什么证(经纪人是什么意思)(1)

经纪人是什么意思

经纪人,是买卖双方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一般的讲:经纪人系指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托方和合同他方订立合同时充当订约居间人,为委托方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机会、条件,或者在隐名交易中代表委托方与合同方签定合同的经纪行为而获取佣金的依法设立的经纪组织和个人。经纪人可分交易商经纪(inter-dealer brokers)和代理经纪(client or agency brokers)两大类,前者只为专业的做市商服务,后者则为机构或个人投资者服务。

经纪人还需要考什么证(经纪人是什么意思)(2)

经纪人资格证怎么考

自2015年下半年起全国演出经纪人考试实行考培分离,考生可登录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网注册后预约考试。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办法

经纪人还需要考什么证(经纪人是什么意思)(3)

第一条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文化部印发的《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第二条 为进一步规范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制度,提高演出经纪人员职业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教材、考试大纲、考试题库的编写,负责设立考试点,每年组织2次全国性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演出行业协会负责考生的组织工作和考试纪律的管理。

第四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各地演出市场发展情况和对从业人员的需求,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演出行业协会的申请,设立考试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演出行业协会可以于每年1月1日至3月1日,6月1日至9月1日期间,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提交考试点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预计考生人数;

2、有具备计算机考试条件的场所,提交设施说明;

3、考场管理工作制度。

第五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每年组织2次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5日至15日、11月5日至15日。

第六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每年3月5日至4月30日和9月5日至10月30日,通过官方网站www.capa.com.cn向社会公布考试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和考试收费标准,接受考试报名。

第七条 凡年满18周岁,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严重违规情节,被注销演出经纪资格证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报名方式:

(一)凭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报名,在线提交考试申请表和白底2寸电子证件照片;

(二)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预约考试时间和地点,并按照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三)预约考试报名完成后考生可以在线打印准考证;

(四)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演出行业协会提交预计考生数量设定各考试点预约名额,额满为止。

第九条 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编写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包括:

(一)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内容包括: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和演员经纪、演出活动从业规范等;

(二)演出经纪实务。内容包括:演出市场基础知识、演出经纪业务内容及经纪技巧、演出制作与演出安全、演出营销、演出合同等;

(三)舞台艺术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音乐、舞蹈、戏剧、传统戏曲、曲艺、杂技等舞台艺术的分类及特点,经典作品简析,艺术名家简介等。

第十条 考试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应当进行身份证件扫描识别,查验准考证,核对一致后方可领取考试设备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需另行预约考试时间。

第十一条 书包、书籍、笔记、手机、电脑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发现舞弊行为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不得另行预约。

第十二条 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随机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建立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题库中抽取试卷,考题共三种类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电脑即时阅卷判分。

第十三条 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5分钟,采用计算机自动计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第十四条 每个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依据行业需求划定。

第十五条 考试合格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考试不合格者可有一次免费补考,在考试结束后另行预约考试时间。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演出行业协会应当严格管理当地考试点的考场纪律,按照每50人的考场配备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的要求组织监考工作。

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前30分钟核对考生身份并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在考试期间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影响考生答题。

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巡考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考场,有权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进行终止考试的处罚。

第十八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对各考试点的考试纪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考试点因监管不当发生严重舞弊行为,该次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将取消其设立考试点的资格并另行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原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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