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但是很多当事人就是无视,后导致维权的愈发困难,甚至连门都不让你进。比如在个别法院,对二审不上诉,但想申请再审的案件,不受理或者卡壳当事人,根本理由就是以没有上诉,而证明当事人认可一审判决,后过一段时间,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就不能开这个口子。虽然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只在极个别的法院出现,但势必摊上则造成维权麻烦。

但最关键的,是跨程序后,后面再启动程序,越往后维权越难。门会越来越难进,你的材料会越来越难交,等待时间会越来越长,法官会越来越难见,纸质材料的回馈会越来越难等等,就像一块冰,冻得时间越长,越坚固,想弄碎越费劲。

所以记住,如果你想继续维权,想再次审理,决定好了,那就不要放弃上诉、不要放弃申请再审、不要放弃申请抗诉,这些都是有时效的,过时效不受理,那如果都错过了,你再想启动,那就是申诉,那更难。总体,想继续,不能拖程序、不能拖时间。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会回复)

官司打赢了再上诉是傻子吗(上诉纠正的概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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