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时拾史事独家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作者张培山
在皇帝制度下,臣民对皇帝就要有种种的避忌,就要避当今皇帝及其祖宗的名讳,这就称为“避国讳”。臣民的衣服颜色、纹饰不得穿黄色和有龙凤之类的花纹,这称为“避服色”。臣民在起造房屋宅舍坟墓的时候,要限定在一定的宽窄大小范围之内,不得超过制度规定,否则就是逾制。皇帝丧亡,臣民要服丧持哀,遇皇帝的忌日,民间不得作乐、饮酒、食肉。在使用文字上要避开某些与皇帝尊严相抵触的文字,否则便是对皇帝的不敬。臣民若有所犯,就处以刑律,责罚也是相当严厉的。这些所谓的避忌,无一不是以维护皇权为其出发点的。
封建社会的臣民对皇帝不能直接呼其本名,只能称为皇上、陛下之类,若有犯者则为大不敬,这也叫做“避讳”。避讳之说早在儒家的经典《春秋》中便已经提出来了:“为子为臣,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周制还规定了避讳是一种国家的礼法,《左传》就记载有“周人以讳事神”的说法,同时还进一步说明,“君父之名,非臣子所宜斥”,“自殷以往,未有讳法。讳始于周。讳者,临时言语有所讳耳”。可见,避君父之名讳是起于周代礼法盛行之时。
但是,周代避帝王名讳开始的时候只是实行于宗庙之中,其它场合下并不一定要避忌。成王时期的诗中有“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的句子,就不避文王姬昌和武王姬发的名字。其实,中国在先秦时期避帝王的名讳是很宽泛的,并不如后世那样严格。
自秦代确立了皇帝制度之后,避国家君主的名讳就被定为国家的律法,并逐渐严峻起来。大体说来,对皇帝的避讳有避本名讳、避嫌名讳、避二名讳这三项。
避本名讳就是对皇帝的本名要实行避讳,如果有同字相犯,就必须用其它相应的字来代替。如秦始皇嬴政的父亲庄襄王名楚,臣民就要避楚字讳而改楚字为荆字;西汉避高祖刘邦的讳,就把称呼宰相的相邦改为了相国;为了避惠帝刘盈的盈字讳,就改盈为满;避吕后的雉字讳,就改雉为野鸡;避文帝的恒字讳,就改恒字为常,北岳的恒山也由此改称常山;避武帝的彻字讳,改侯爵中的彻侯为通侯,把当时的大臣、著名的纵横之士蒯彻改名为蒯通;东汉时期,臣民为了避光武帝刘秀的讳,就把秀才改称为茂才。甚至有百代不易的姓氏,如果与皇帝的御名相犯,也得因避国讳而改姓,什么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皇权面前统统都是瞎扯淡。汉元帝刘奭时期,当时的奭氏就由此而改为盛氏;汉明帝名庄,连其父亲刘秀的同窗好友庄光的庄姓也改为了严姓,所以称为严光,现代人只知道他叫严光,其实叫他为庄光才是。那么,庄子用不用改啊?也得改!所有的庄氏统统改成严氏,所以史书上的老庄也改称为老严,缘由就在此处。
对皇帝不仅要避本名,而且还要避与皇帝本名的声音相同的字,这就是避嫌名讳。隋文帝杨坚的父亲叫杨忠,于是,隋代除了避忠字以外,连同音的“中”字也要避。由此,中字改成了内字,中书也改称为内史,中书令改称为内史令,中书省也要改称为内史省。唐高祖李渊祖父名虎,所有同音的字也要避,连浒字也要避,幸亏唐代没有《水浒传》,不然怎么称呼这部名著?!李渊的父亲名昞,因避昞字,秉字也要避,天干地支中的丙字则要改写为景字,所以,丙子、丙午就改写成为景子、景午。武则天名曌,因为要避嫌名,诏书就改称为制书,诏令改为制令。不过,这样的避嫌名讳并不是什么古礼,因为在西周时期是不避嫌名的。《礼记·典礼》上说:“礼不讳嫌名。”所以,周康王名钊,他的孙子就称昭王,并没有什么避嫌名。但是,自汉魏六朝盛行礼法之后,避讳就层层加加码了,避嫌名讳也就严格起来并习以成风了。
对皇帝的避讳,又有二名讳。二名就是皇帝的名字是两字相连的双名,臣民的名字若有与皇帝二名中的字相犯,也得改。避二名讳原先是“礼不偏讳”,仅避其中的一个字就可了,如唐太宗李世民,礼法规定若避世字就不用避民字,若避民字就不用避世字。但是,在实际实行中,帝王周围的抬轿者和吹鼓手们却进一步加码,二名中若有一个字相犯,也是要避的,统统要避,改世字为代字,避民字改为人字,或者避开世字,或者干脆把世字删除了,后来干脆连“势”字也要避。所以,唐初名将李世勣的双名就被改为单名李勣。民部尚书改称作人部尚书,后来高宗时又改为户部,并沿用至今。唐代宗庙号原来想称世宗,也是因避世字而改称为代宗。唐玄宗李隆基,要避基字讳,连“机”字也要避。宋太祖赵匡胤的弟弟原名叫赵匡义,太祖即位后,避匡字讳乃改名为光义。
避嫌名在开始的时候,只是在宫廷里的宦官、妃嫔的口中,不过,这样献媚的大好机会岂能让那些宦官、妃嫔们独享,所以朝廷中的官僚大臣也纷纷趋附效尤,于是就普遍流行开来了。及至宋代,避国讳的风气是愈演愈烈,据南宋的洪迈统计,“本朝庙讳有五十字者”。
在封建时代,避国讳不仅要避皇帝的本名,而且还扩大到要避皇帝祖先及其家属。对皇帝祖先的避讳一般要追及七世或者九世,是与宗庙之制中的庙讳相配合的。避皇帝家属的讳则扩大到皇太后、皇后、太子、亲王等人,这种广泛的避讳情况一直沿袭到宋明之际。明崇祯三年,礼部奉旨颁行天下避讳的条例中,规定避太祖、成祖的庙讳外,还讳及孝、武、世、穆、神、光、熹七宗庙讳。其中,太祖、成祖因对明代立国作出贡献列为不祧之祖之外,孝宗以下则为七代,合之为九代,这正是沿袭了唐人讳九庙的作法。
此种对皇帝的避讳不仅要在口头上注意,在文字上诸如臣僚上奏的章疏、民间刊刻的书籍、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文章中都要一律回避。若是以御名及庙讳有所犯,则是依法处分。《唐律疏义》中规定:上书奏事“犯宗庙讳,杖八十,口误及其它文书误犯笞五十,即为名字触犯者徙三年”。在宋代,士人参加科举考试,在试卷中若稍有不慎误犯国讳或者只是“小涉疑似”,考官便行“黜落”,直接取消考试资格了。由于是犯国讳,士人从此不仅本科没有了录取的希望,甚至还会影响到今后的仕途。所以,宋代礼部恐怕应考的士人犯庙讳,就曾颁发过《礼部韵略》的官方文书,在此书中凡是与庙讳同音之字都不收录,这些不收录的字就是国讳,千万不能犯。这些需要避忌的字数量是巨大的,简直就是不让人说话写文章的节奏啊,可见宋制避讳的极端严格。比如宋太祖赵匡胤,在此书中避匡讳就有13个字,避胤讳有11个字,一个赵匡胤就有24个避嫌名的同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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