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今天推出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八年前的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成于2014年与昔日狱友联手持刀实施抢劫,劫得被害人陈某三部手机和2600元现金并造成陈某轻伤二级。翌日凌晨便在海盐收费站例行检查时被查获,狱友被抓,王某成则窜进小树林潜逃,一逃就是八年。
叮铃铃!急促的手机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检察官老吴接起电话。
“老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惦记了八年的抢劫案同案犯抓住了,过段时间我们侦查终结就给你送过来!”电话那头传来民警略带欣喜的粗犷声。
老吴的思绪回到八年前……
路边一女子浑身是血
2014年12月30日凌晨,杭州原下城区某条小路上,司机杜某和往常一样驾驶出租车,刚送完一名乘客,路边突然跑出一名女子求救。女子神色慌张,头发凌乱。在车灯的照耀下,杜某发现女子浑身是血,鞋子也掉了一只。
女子似乎还未从惊吓中缓过神来,杜某大致听到“抢劫”“刀”等字样,于是帮忙报了警。
对受伤女子询问得知,女子姓陈,当晚22时许,陈某下班准备驾车回家,突遭两名男子劫持,并被一路“绑”到杭州。
几个小时后,海盐县巡特警在卡点例行检查时发现两名身穿黑色衣服、头戴黑色鸭舌帽男子行踪可疑,一男子口袋中似乎有管制刀具形状物品。
当召唤两名男子上前接受检查时,两人转身就跑。最终,一名男子被捕,随身搜出沾有血迹的刀一把、三部手机和2200元现金。另一人则窜进树丛逃之夭夭。
接到狱友电话联手劫车
原来,该两名男子便是对陈某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荣(已判刑)与王某成。
两人本是一同在监狱服刑的狱友,2012年,王某成刑满释放后便四处打零工维持生计。2014年年底,王某成接到昔日狱友王某荣电话,请求帮个“小忙”,帮其女友的小姐妹要债。
手头拮据的王某成没多想便一口答应了。12月30日晚,王某成跟随王某荣来到一间理发店门口蹲守。22时许,见一名女子从理发店里出来,王某荣使了个眼色,两人便悄悄靠近。正当女子坐上驾驶位置准备启动车辆之际,一人打开后排车门进入车内持刀将女子控制,另一人上前打开驾驶室车门将女子从前排拖至后排座后,二人驾车迅速逃离现场。
王某成等二人等候尾随被害人
途中,王某成二人除对陈某言语威胁外,还用刀割伤了她的颈部、手部、脸部等处。后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二人还逼迫陈某说出随身携带的5张银行卡密码,并挟持陈某到杭州后从ATM机上取款。最终陈某身上三部手机和2600元现金被劫走。
次日0时许,王某成二人将车辆开进某小区,用安全带、胶带纸将陈某捆绑于车内后便弃车逃跑,直至两个小时后在海盐收费站被巡特警拦截。
胆战心惊逃亡八年终被抓
逃亡后的王某成先是一路搭车逃回老家。发现老家被警方布控后,只得坐黑车辗转前往广东。8年来,王某成靠捡来的一张身份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还先后在深圳和广州开了两家公司,经营文体俱乐部和化妆品生意。
2022年3月,王某成从广东来到重庆,因身份信息问题无法办理住宿,只得在公园露宿。当地警方对其排查发现为逃犯后将其抓捕归案。
“我知道,被抓是迟早的事。”王某成轻叹了口气低下了头。
“八年前的王某荣抢劫案也是我办理的,八年来,我时不时会记挂起这个案子,看到王某成被抓捕归案坐在审讯室里时,我感觉他似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其实,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承办检察官老吴说道。
时隔8年,出逃人员王某成终落网。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曾在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于2012年刑满释放。因没有收入来源决定与狱友王某荣“干一票大的”。两人经事先预谋后,在绍兴某地对被害人陈某实施抢劫,王某成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5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王某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涉嫌抢劫罪,系共同犯罪。同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来源: 杭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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