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a公司的一名员工a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班工作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处罚员工100元;员工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处罚员工300元以上罚款员工直接向a公司财务中心交纳现金,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员工迟到罚款是一种手段?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迟到罚款是一种手段(员工迟到20分钟公司罚款100元)

员工迟到罚款是一种手段

张某,系a公司的一名员工。a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班工作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处罚员工100元;员工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处罚员工300元。以上罚款员工直接向a公司财务中心交纳现金。

2021年10月15日,张某因故上班迟到20分钟 ,a公司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张某100元,张某向a公司财务中心交纳罚款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方式预以惩戒的行为。)a公司不是行政处罚的机关,不具有实施罚款的资格,a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班迟到处罚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张某上班迟到20分钟,a公司对张某处罚款100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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