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是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地方绝大多数人买保险是希望有朝一日不幸出险,能有保险雪中送炭;而某些人买保险却为了以身试法,妄图通过保险一夜暴富,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重大保险拒赔案例?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重大保险拒赔案例(有人因保险命丧黄泉)

重大保险拒赔案例

保险行业是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地方。绝大多数人买保险是希望有朝一日不幸出险,能有保险雪中送炭;而某些人买保险却为了以身试法,妄图通过保险一夜暴富。

都说保险理赔难,只有保险公司自己知道,每年骗保的有多么多。“保保”心里苦啊。

01

男子为骗保开车撞死曾祖母的背后

一则新闻看得猫妹触目惊心。

甘肃文县男子孟某因赌博欠债10余万,竟然想出了开车撞死84岁曾祖母(妻子奶奶的养母)、制造意外事故以获取保险公司赔偿的主意。

这位老人的两位至亲后辈先是在网上搜索“撞死老人如何赔偿”,接着谎称带她到广元“看病”“看火车”,随后辗转多个省份踩点后,于2016年10月27日付诸实施,在四川广元一个乡村的国道上将她撞至身亡。

而且后来发现,此男子并非是临时起意,2016年8月,孟某还有过“杀害甘肃文县碧口镇聋哑乞丐、企图冒充其父骗保未遂的事实”。

因为保险的特殊性,小小投入可能换来巨大的回报,因此,在保险中,存在大量的骗保问题。

骗保的一个重灾区,在车险。

这个“为骗保开车撞死曾祖母”的案例在骗保金额上并不高,即便成功,也只能拿到11万交强险赔款,充其量只是冰山上的一个小冰块。

看看这个数据。某车险巨头的领导在一场行业内部的活动中曾经透露过,该公司开发了人工智能定损与风控产品,仅2017年上半年处理车险理赔案件时,智能拦截风险渗漏就达30亿元。面向全行业推广后,为车险行业带来超过200亿元的渗漏管控收益。

再看看这个,2017年保险行业与公安部门联合破获了一起作案范围涉及19个省份、涉案金额近亿元团伙大货车骗保案。

损失如此之巨,你说,哪家保险公司能不怕?

02

保险难以承受之重:有人因保险命丧黄泉

保险,本是爱与责任的传递,却因此被人利用导致有人命丧黄泉。

如果说,在车险领域骗保骗的多是物损,那在人身险领域,因为保险标的是人的健康甚至是人的死亡,所以很多骗保案件都令人发指。

之前猫妹曾经写过一个“老公为了300万保险金杀妻骗保”的案例。

丈夫通过微信认识受害者,相处了13天后就领证结婚。“闪婚”后丈夫马上在领证后的第3天和第5天,接连为妻子购买两份人身意外保险及一份旅游意外险,保额共计达450万元。婚后2个月零5天,丈夫和同乡,又制造了妻子溺亡事故。

类似的狠毒案件还有很多。

比如2016年初,张某某因经营汽车修理厂、购买住房等欠下巨额债务,于是产生骗保的想法。先是将自己车辆的乘客险总金额由原来的8万元增至80万元,后又给妻子投保了4份保额共计400万的“安行宝两全保险”。为确保犯罪得逞,他还在网上多次搜索“人落水后多久会溺亡”、“车子落水后如何自救”等信息,并多次驾车到预谋实施犯罪的池塘附近踩点。随后他找到合适机会故意驾车驶入事先踩点的池塘,并将妻子捂死在水中。

近期还有一个高级骗保案例。

医生高某凭借多年从医经验,感觉自己甲状腺出了问题,于是利用工作之便,通过所在医院私自拍片,发现可能是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随即,他与做保险代理人的妻子廖某合伙故意隐瞒患病事实,先后在13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总保额79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保险观察期到期前,高某一直用假名到甲状腺专科医院就诊。在保单观察期到期后,高某随即进行了甲状腺乳头状癌切除术,并向13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790余万元。法网恢恢,这么专业高超的骗保术最终也没有逃过保险公司和经侦民警的法眼。

保险公司的经手的骗保案例不止这些,猫妹了解到的更加触目惊心的案例也有。为了不让心术不正之人仿效,猫妹只能从公开报道案例中截取这几个。

更多的是想提醒大家,不要成为别人骗保时的受害者。自保方法请看“老公为了300万保险金杀妻骗保”的案例。

03

保险中那些“被诟病的条款”

在保险条款中,总有一些“被诟病的条款”存在。这些条款是保险公司故意刁难,还是另有隐情?

▌为什么车撞到家人,保险公司不赔?

大家简单搜索一下,会发现有很多新闻,质疑“为什么车撞到家人,保险公司不赔”。这不是商业车险歧视投保人的直系亲属,而是商业保险公司基于风险管控考虑,担心有亲缘关系的一家子人合起伙来骗保。

在交强险中,没有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而且按照交强险规定,开车致使受害者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万元。也因此,才让“开车撞死曾祖母骗保”有了可乘之机。

▌为什么未成年人身故保额有上限?

很多人问我,为啥给孩子买保险时代理人说有规定,不能买太高。或者即便买了很高保额的重疾险,一旦孩子身故也只退保费?

这不是保险公司黑心,而是监管有明确规定。

最早,1999年时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额上限是5万元,后又提高到10万元,2015年最新上调到: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20万元,10-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50万元。

都说“虎毒不食子”,猫妹也难以理解怎么还会有人对自己的孩子下手,但从实际的案例看保监会这么做不是没有道理。

一位父亲,因为觉得与前女友生的儿子导致他与现任妻子发生争执,认为儿子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于是产生了杀人骗保的念头,随后为儿子和自己购买了数份保险。购买保险3个月后,这位父亲偷偷潜回家,捂死儿子并伪造煤气泄漏假象。

和孩子面临同样危险的,其实还有老人。这些年不乏为骗保弑杀双亲的案件,这也是保险公司为何对老人投保金额予以限制的原因之一。

▌被保险人自杀为什么有的赔有的不赔?

因为自杀是完全由被保险人可以掌控的事情,因此在很多保险合同中,自杀都是不赔的。

比如意外险的责任免除中一定写着:“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医疗保险和重疾险的责任免除中一般会有一条“被保险故意自伤或者自杀”;

比较特殊的是寿险。寿险的免责条款是这样写的:“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法的规定也是如此。两年内自杀的,不赔,但可以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或者保费;两年后自杀的,可以赔。

为什么以两年为界?就此问题,猫妹问过专家,得到的答案是从心理学角度看,一般有自杀计划的人,都不会等两年那么久。两年的时限,可以大大排除逆选择者,也可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

在保险中,大骗巨骗者有之,此外还不乏小骗:骗医疗险,骗意外险。

不要问我为什么很多医疗险都不保在北京平谷地区住院,也不要问我为什么弘康的一款重疾险把河南排除在外,更不要指责某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意外险要投保后3天从生效。保险公司就是有羊毛也经不住这么薅!

本文源自大猫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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