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更新的定义《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中的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县域城市更新?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县域城市更新(聊一聊城市更新)

县域城市更新

一、城市更新的定义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中的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4、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二、城市更新的分类

城市更新分为三类: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拆除重建类

1、 综合整治类: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善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功能改变类: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原主体结构,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

3、拆除重建类:可能改变土地使用权权利主题,可能变更部分土地性质;

三、城市更新的开发模式

城市更新的开发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政府型、政府主导下的开发商参与型和开发商主导型。

1、政府型

是指在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由政府政府直接组织,掌握控制权。政府通常负责规划、提供政策指引,由政府建设部门与承担更新任务的国有企业签订土地开发合同。政府作为甲方,确定改造范围,规定改造期限,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筹集所需的全部资金,负责协调在更新项目地段内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帮助乙方解决开发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规划的开发实施和竣工验收。开发企业作为乙方,按照规划要求,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组织各种楼宇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2、政府主导下的开发商参与型

是指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由政府主导下的开发商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做好居民的搬迁安置,进行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和市政设施建设,然后实行土地招牌挂,由开发商组织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营。开发商可以是由一家具有良好的资质、经济实力和旧城改造经验的企业独立完成,或是分片区由不同的开发商完成。

3、开发商主导型

是指在城市更新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通过出让用地红线,由开发商按规划要求负责项目的拆迁、安置、建设的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更新过程中政府不参与,发展商可根据自身利益去进行房地产开发。

四、城市更新的好处

1、城市更新通过与时俱进重塑原有的商务、商业及居住空间,提升区域价值。城市空间是生产与生活的载体,是城市的核心资产。城市更新通过升级改造商业空间居住空间和公共空间,提升区域整体价值,激发城市活力。

2、城市更新通过打造多元城市功能及复合的生活环境,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3、构建全新产业生态,不断升级驱动城市发展的产业功能和配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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