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我国第4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活动主题为“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在历史中造就,维系着一个国家的基本认同。它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或只是文本,而是构建法治秩序的基础,并在社会变迁中不断推进国家向前发展。归根到底,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息息相关。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这五次修订,逐渐完善和丰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思想,完善了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权保障等等。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为何要设立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强化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从2014年设立宪法日开始,每年的主题也有所不同,但核心基本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用宪法为武器,推进国家治理和建设。

历届国家宪法日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与普通人有何关系?

出生、上学、工作、买房、退休……每一个人生的重要时刻都离不开宪法,宪法给了我们很多权利也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它是如何保护我们一辈子的?

北京朝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扬介绍,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写入宪法,宪法对人权的保护也贯穿了我们的一生。

从出生那一刻起,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独立人格权的“人”。虽然身体小小的,不能自理,也不会说话,但那时候我们就已经受到宪法的保护了,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通通都有。《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等到六七岁,到了适学年龄,我们就要去学校接受教育,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成年后,便拥有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18岁那年,我们迎来了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作为成年人的我们,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上大学后,那几年除了学校社团,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种各样的社会文化活动,也任由我们参与。《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毕业后,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招聘会上各式各样的公司,给了我们很多的自主选择机会。过五关斩六将,从得到心仪的工作那一刻起,我们也要踏入职场,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当然,宪法也为我们保驾护航,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宪法面前统统都不允许。《宪法》第二章里的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工作有了着落,接下来就要考虑婚姻大事。和心仪的他(她)步入婚姻的殿堂,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再生一个可爱的宝宝,虽然上有老下有小,但幸福的一家乐在其中。这样的生活,也受宪法保护。在我国,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同时破坏婚姻自由、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时光荏苒到了退休年龄,在宪法的保障下,不必担忧退休生活,可以安心和家人们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陈扬还举例称,现实中发生的超市搜身现象即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情形。朝阳法院审理过一起超市搜身案,法院就认定超市方无权张贴要求顾客将自己的提包打开供超市工作人员查看的公告,该公告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的,顾客有权不执行公告的规定。

因为宪法除对公民的人格平等等一般人格权予以保护外,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具体人格权也予以保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国家宪法日我们一起学宪法(法学苑国家宪法日来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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