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古装电视剧里面常看见,母亲一旦被立为皇后,那么儿子也会跟着被立为太子。如果,太子被废掉,那么母亲也跟着被废掉。有的人就搞不懂,在古代宗法制当中,到底是“子以母贵”还是“母以子贵”?甚至,还有一些人,搞不懂什么是宗法制,什么是嫡长子继承者。要想弄懂这些问题,我们先从古代“宗法制”开始说起!

母以子贵是什么气质(子以母贵还是母以子贵)(1)

春秋诸侯

古代“宗法制”与“嫡长子继承制”

“封建宗法制”顾名思义,就是以宗族血缘关系,分封建国分配国家财产与权力的一种世袭观念制度。通俗而言,就是古代君主,为了合理的分配财产而制定的一种封建制度。其目的,主要是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封建秩序。按周王朝的封建宗法制度,在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共主)。

周天子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都被封为诸侯,而在诸侯国当中,诸侯本身又是大宗,面对周天子又是小宗。除嫡长子以外,诸侯的其他儿子都被封为卿大夫,视诸侯为大宗。如果到了卿大夫这一个阶级,他又是本宗族的大宗,儿子为小宗,总之以此类推。

在“宗法制”当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在不同的等级制度当中属于“大宗”,享有对宗族的统治权和财产继承权。封建宗法制的优点在于维护了宗族之间的血缘关系,可以避免或者减少兄弟之间因为财产继承问题出现互相残杀的局面。

母以子贵是什么气质(子以母贵还是母以子贵)(2)

周天子

据说“宗法制”从夏朝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只是夏商两朝是以“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顺序继承王位,而“宗法制”真正被确立还是在周朝。由于古代的统治者,往往会生很多个儿子,尤其是周文王姬昌,据传说有100个儿子(有记载的共有18个),然而王位却只有一个。围绕王位由谁来继承的问题,在古代也是做了漫长的议论。在统治阶级,最终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内容的“宗法制度”。

其实,古代“宗法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嫡长子继承制”。什么是“嫡长子继承制”呢?其实,就是以嫡妻(正妻,与此对应的为“庶妻”,属于妾室)所生的长子作为合法的继承人。这个制度一出,无论是君主,还是平民老百姓,都是按照“嫡长子继承制”来分配财产继承权。

有人肯定会问,如果嫡妻没有生子怎么办?面对这个问题,古代早已经有了解决办法。那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立嫡妻所生的长子为继承人,即便是其他儿子都很贤能,都不能被立为继承人。如果,嫡妻没有儿子,那么就立尊贵的儿子为继承人,而不是年长的儿子为继承人。有人又会问,怎么区分尊贵呢?这种情况,就涉及到了“媵妾婚”。

古代“宗法制”与“媵妾婚”

什么是“媵妾婚”呢?按照《仪礼•士昏礼》的说法:“古者嫁女,必娣侄从之,谓之媵。”意思是古代嫁女的时候,往往将妹妹或者侄女,共嫁一夫,称之为“媵(媵婚)”。这里要强调一点,“媵”和“妾”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妾”最开始指的是“女奴”,后来“妾”指的是男子在正妻以外娶的女子,统称为“妾”。按理说,“媵妻”也属于“妾”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媵妻”的地位又高于“妾”。

比如,诸侯嫁女,往往将女儿和宗族之女作为陪嫁一起嫁过去,称之为“媵婚”。而纳妾,一般发生在卿大夫阶级,一国之君往往就是“媵婚”。

“媵婚”娶过来的女子,比“妾”的地位高,所以地位很尊贵,必须区分对待。假如,正妻没有生子,那么就由“滕妻”所生的儿子为继承人。假如,“滕妻”也没有生子,那么最后才轮到妾的儿子。所以,就有了“立子以贵不以长。”

其实,古代“媵妾婚”是诸侯为了防止正妻不能生子,想出的一个办法。“媵婚”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政治联姻。比如,晋文公重耳流亡秦国的时候,秦穆公将同宗五个女子嫁给了重耳。其实,秦穆公这种嫁女方式就是“媵婚制”。

母以子贵是什么气质(子以母贵还是母以子贵)(3)

《芈月传》媵妾婚

“媵婚制”有两个好处,第一:国君的女儿嫁出去以后,如果没有生子,以后可能会被丈夫冷落。所以,经过女儿同意,将宗族姐妹也一起嫁过去。如果,自己没有生子,姐妹的儿子可以作为替补。等老了以后,也有一个依靠。第二:诸侯将宗族女儿嫁作为陪嫁,可以深化两国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浑水不流外人田,长女不生子,次女或者宗族女儿,总会生子。到那时,外孙就是国君,那就是亲上加亲,两国之间可以避免战争。如果,自己国家被攻击,还有个帮手。这就达到了政治联姻的目的,即便是发生战争,女儿还可以求情或者从中调和。

比如,晋国曾经闹饥荒,秦穆公用船只向秦国运载粮食救济晋国。而秦国发生饥荒的时候,晋惠公不救济不说,反过来攻打秦国。结果晋国在韩原被秦国打败,晋惠公被俘虏。由于,晋惠公的姐姐穆姬是秦穆公的妻子,她穿着丧服向秦穆公哭泣,最终让秦穆公放了自己的弟弟。所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媵妾婚”就有这个好处。

不过,“媵婚”到了秦朝统一六国以后,就逐渐消失,被取而代之的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么“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情况在“嫡长子继承制”当中就更加明显了。

古代“宗法制”与“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意思是,儿子因为母亲的地位而富贵,母亲以儿子的地位而尊贵。通俗点而言,母亲尊贵,儿子就尊贵。儿子尊贵,母亲也跟着显贵。其实,两者都是相辅相成的。当然,“子以母贵”占据了主导作用。毕竟,是先有母亲,再有儿子。如果,母亲不尊贵,儿子再贤能都做不了继承人。

母以子贵是什么气质(子以母贵还是母以子贵)(4)

商纣王与妲己

比如,商纣王帝辛,他还有一个同母哥哥微子启。微子启在出生的时候,母亲还是一个妾(庶妻)。后来微子启的母亲做了王后(正妻),生了纣王。所以,微子启的身份为庶长子,而纣王帝辛却是嫡长子。身份不同,地位就不一样。纣王能即位,凭借的是“子以母贵”。

这种例子,还有刘邦的儿子刘盈(汉惠帝)。刘邦本来有一个长子叫刘肥,和情妇所生,属于未婚生子,没有名分。但是,吕雉(吕后)是刘邦明媒正娶的妻子属于正妻(嫡妻),后来生了一个儿子叫刘盈(嫡长子)。刘邦称帝以后,吕雉就做了皇后,唯一的儿子刘盈就成了太子。而刘肥因为是庶长子,与汉朝的皇位擦肩而过。刘盈能做皇帝,凭借的是“子以母贵”。

此外,刘邦晚年本来想废掉刘盈而立戚夫人的儿子刘如意。但是,刘邦没有说废掉吕后,而是想废掉太子刘盈。如果,刘盈被废掉,即便是吕后保住了皇后之位,等刘如意称帝,吕后的地位依旧不保。所以,吕后想方设法的保住刘盈太子之位,这种情况就是“母以子贵”。可以说,“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在吕后身上都发生过。司马迁将吕后记录在“本纪”之中,也是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关于“母以子贵”的例子,还有汉武帝的老婆卫子夫。在卫子夫之前,汉武帝还娶了陈阿娇做皇后。但是,陈阿娇一直没有生子。后来,汉武帝去姐姐平阳公主家时,看中了卫子夫。自此,陈阿娇失宠被废掉。在卫子夫生了刘据以后,卫子夫被封为皇后。卫子夫地位本来就低,但是生了儿子以后,地位一下就提升了。所以,卫子夫能做皇后就属于“母以子贵”。

古代“宗法制”存在隐忧,但是无法被取代!

其实“宗法制”当中的“嫡长子继承者”也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在于,规范了财产继承权,降低了因儿子争夺财产,出现兄弟相残的局面。不利的一面是,如果嫡长子是个暴君,或者是个傻子,都拥有继承权。对于统治阶级而言,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前面我们也讲了一个例子,商纣王就是这样,本来是个暴君,由于是嫡长子,最后还是做了君主。

母以子贵是什么气质(子以母贵还是母以子贵)(5)

晋武帝司马炎

这样的例子,还有西晋的晋惠帝司马衷,为杨皇后所生,本来有哥哥司马轨,由于早死。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嫡长子死了,次子继承。而司马衷本来就很白痴,由于是嫡次子,就成了第二序列继承人。晋武帝司马炎将国家交给他,简直就是一场灾难。所以,皇后贾南风专权,晋惠帝司马衷根本镇不住,最后导致“八王之乱”。

因为“八王之乱”又导致“五胡乱华”,一个人殃及了整个国家和民族。如果,没有“宗法制”的制约,司马炎也不会选择司马衷。当初晋武帝想另外立太子,结果被杨皇后一句“立嫡立长是根本,不以贤愚而废立。”就是因为“宗法制”的制约,司马炎也别无选择。所以,“宗法制”也存在一些弊端。

此外,“宗法制”还有一个弊端就是,如果在众多儿子当中,有一个很强势。那么,就会挑战嫡长子的权威。这种,情况会出现兄弟相残。比如,春秋时期的郑庄公,遇到一个强势的弟弟共叔段。还有隋朝的太子杨勇,遇到了一个强势的杨广。唐朝的太子李建成,遇到了一个强势的李世民。在我国历史上比比皆是,最终,都造成了一个历史悲剧。

不过,总体来说,“宗法制”的优点,大于缺点。如果,没有“宗法制”的约束,国家可能更加混乱,兄弟相残的例子估计会更多。秦始皇因不立太子,导致亡国。康熙不立太子,导致九子夺嫡。所以,在封建社会也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来代替“宗法制”。由于无法替代,采用“嫡长子继承制”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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