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脚羊,一个难以从字面理解的古怪词语。但很多人或许对此并不陌生。随手在网上检索一下“两脚羊”或者“双脚羊”,都能找到很多介绍两脚羊这个词的自媒体文章。总结这些文章对“两脚羊”的解释,大概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两脚羊,是指一种可以吃的人。在我国十六国时期,北方游牧民族掠夺汉人女子,作为军妓和军粮,白天杀之吃肉,晚上淫之取乐。因被奴役的人就像被圈养的羊一样而得名。两脚羊的存在,反映了十六国时期北方汉族人民悲惨的生存状况。

三脚羊历史传说(在流传中的嬗变探微)(1)

三脚羊历史传说(在流传中的嬗变探微)(2)

讲述两脚羊的自媒体文章,来源于网络

然而,这样的说法,其实是错误的。虽然中国历史上的确曾经出现过两脚羊,十六国时代也的确是一个极其悲惨的流血时代,但网络上流传的关于两脚羊的文章,普遍存在误导读者的曲笔,让人对两脚羊和十六国时代产生了极大的误解。

消除这种误解,还原历史真相,既必要,也迫切。

一、对“两脚羊”的误解现状

1、官修正史资料中鲜见“两脚羊”的描述

实际上,正史资料当中,是找不到“两脚羊”这个词的。笔者以“两脚羊”和“双脚羊”为关键词检索了《资治通鉴》、《晋书》以及《宋史》(两脚羊的最早记载其实在宋朝)全文,都找不到相关的记载,更找不到与之相关的那些骇人听闻的细节描述。

2、“两脚羊”最早记载于《鸡肋编》

现可找到最早出现“两脚羊”此词的书籍,是南宋初年庄绰所著的《鸡肋编》。此书中所载内容,多为名物考辨、民风民俗、本草方药、工艺制造、时局时政、传闻逸事等等,是官修正史之外的重要历史资料。其中关于两脚羊的记载,原文如下:

而自靖康丙午岁,金人之乱,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翻译成白话,大意就是:靖康之难,金国入侵,许多地方粮价高涨。饥饿的盗贼官兵乃至是平民百姓为了活命,竟开始吃起人肉。人肉的价格甚至不如猪肉狗肉,肥壮的人,被整身晒干成腊肉,也不值几个钱。有个叫范温的人,在绍兴年间带着人坐船跑到钱塘,有人一路带着人肉跑到皇帝所在的都城,仍然在吃。老瘦男子的肉,叫“饶把火”;年轻的和女人的,叫“不羡羊”,小孩的则叫“和骨烂”,所有人肉都称为“两脚羊”。

这就是有关两脚羊最早的记录。

3、《鸡肋编》的描述与网络流行的“军粮军妓说”不符

仔细对比观察,可以发现,《鸡肋编》中对两脚羊的描述,与如今网络流传最广的解释,存在着几点重大差异。

第一,时代差异。

《鸡肋篇》白纸黑字地写明了,此乃两宋之际的事,并非大部分自媒体文章主张的十六国时期。

第二,吃人者的主体差异。

自媒体文章言之凿凿地说,吃人的是“胡人”,即北方的游牧民族。实际上,《鸡肋编》所载,吃人的不止有官兵、盗贼,更有普通老百姓;吃人者也不限于某种某族,从范温经历的描述来看,吃人者根本就是逃难的汉人。

第三,被吃者的主体差异。

自媒体文章主张被吃的人都是汉人,但从《鸡肋编》的描述中,根本没法推断死者生前的种族。更有甚者,有些文章会在标题中强调两脚羊的主体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妇孺。而《鸡肋编》中所载的两脚羊,实际上是男女老幼均而有之,只是口感不同而有了饶把火、不羡羊等不同的称呼而已。

第四,名称的感情色彩差异。

《鸡肋编》中,并没有描写被吃的人们生前的遭遇,而自媒体文章大多“附赠”了一段将要被吃的女人们普遍会被士兵奸淫的描述。“羊”这个字的感情属性,被渲染得无以复加,胡人欺凌汉家妻女的不共戴天之仇,汉人手无寸铁的无奈无助,晋室的无能懦弱,血淋淋的悲惨世界,油然于手机屏幕上。

和这种鲜明的带有仇恨色彩的描述相比,《鸡肋编》明言,两脚羊和饶把火、不羡羊等生动又恐怖的术语,都是一种“廋词”。廋(音搜),隐匿也。两脚羊是一种隐语,是为了让人在吃人肉的时候,尝试麻痹自己以减轻一点心理负担的委婉说法。在《鸡肋编》中,两脚羊的描述虽然同样惨不忍睹,但并没有很强烈的民族对立的仇恨色彩。

以上四点,就是如今由于网络流传的自媒体文章误导而存在的,对两脚羊这个词以及其背后的历史现实的误解。

我们基本可以肯定,“两脚羊”既不存在于十六国时期,也不是网络流传的那样具备强烈的民族对立色彩。那么,十六国时期到底是否存在着与“两脚羊”相类似的“吃人”情况呢?

二、十六国时期“食人”状况

十六国时期当然也有吃人的惨剧发生。其实,不止十六国时期,吃人这种事,在整个中国古代史当中,不管哪朝哪代,不管统一还是分裂,都经常发生。在十六国时期,“吃人”的状况或许比其他时代更惨烈一些。

1、平民相食吃人

战火纷飞的时代,百姓流离失所,农田无人耕种,乱军流贼四处抄略,极容易发生因缺乏粮食而吃人的惨剧。案《资治通鉴》的《晋纪》部分,即公元265年至420年之间,“人相食”的记载共九次。平均算,大概每十多年就会发生一次大型的人吃人惨剧。

平民之间人相食,大多因饥荒引起。史书对这类吃人事件的记载一般都很简略,如:

既而洛阳饥困,人相食,百官流亡者什八九。

又如:

曜攻陷长安外城……内外断绝,城中饥甚,米斗直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太半……

再如:

中原大乱。因以饥疫,人相食,无复耕者。

虽然让人难以接受,但可以说,在十六国时期乃至于整个古代中国,吃人,尤其是百姓之间相互人吃人,是很常见的事。诸如这种“人相食”的状况,都不是胡族针对汉族而吃

2、军队杀人吃人

近似于自媒体文章描述的那种军队杀人而食的情况,在十六国时期也是现实存在的。《晋书·苻登载记》载:

是时岁旱众饥,道殣相望,(苻)登每战杀贼,名为熟食,谓军人曰:"汝等朝战,幕便饱肉,何忧于饥!"士众从之,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姚苌闻之,急召硕德曰:"汝不来,必为苻登所食尽。"硕德于是下陇奔苌。

前秦的苻登统军作战,让士兵直接吃被杀死的敌军。这种行径让人闻风丧胆,姚苌就以“你再不来就要被苻登吃完了!”的话来吓唬硕德,使之归顺。

需要注意的是,苻登军队吃人的情形,同样与自媒体文章描述的不尽相同。苻登军吃的是在战场上斩杀的敌军,并不专门俘虏百姓来吃,更不专挑汉人来吃,更没有关于奸淫妇女的记载。

3、石邃吃人

十六国时期,与自媒体文章所述的吃人事件最接近的,应当为后赵国的太子石邃吃人。《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载:

又内诸比丘尼有姿色者,(石邃)与其交亵而杀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亦赐左右,欲以识其味也。

石邃和有姿色的尼姑交媾后将其杀掉,与牛羊肉混在一起煮食。石邃的故事大概就是如今网络流传的两脚羊故事的原型。但石邃的故事还是与两脚羊故事有出入。首先单从史料无法判别被杀的人到底是否汉人,纵使她们都是汉人,这也只是统治者个人的残暴行径,远没达到胡人军队普遍地奸杀汉人而食肉的严重程度。

虽然在十六国时期里,吃人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各种吃人事件依然无法和自媒体文章描述的“两脚羊”百分百地符合。为什么关于十六国时期的两脚羊传说会流传甚广?这就与这个时期人们的生存状况存在着极大关联。

三、十六国时期胡汉军民的艰难生存状况

1、杀戮无处不在的黑暗时代

不可否认,十六国时期确实是一个充满杀戮的黑暗时代。晋室倾颓,五胡入主中原,百二十年间,朝代迭起,攻伐不断,战乱、饥荒甚至屠杀无处不在,死者不计其数。史书中,毫不缺乏这样的记载,如:

自兵兴六十馀日,战斗死者近十万人。

张方入京城,大掠,死者万计。

宁州频岁饥疫,死者以十万计。

苟晞追击汲桑,破其八垒,死者万馀人。

及汉兵覆关中,氐、羌掠陇右,雍、秦之民,死者什八九,独凉州安全。

像以上这样的例子,不乏因汉人内部互相攻伐而引发的惨案,这些案例在史书中随处可见。稍微对历史有点兴趣的人都能猜到,在这样的时代里,发生吃人事件,是极为可能的。十六国时期的混乱,为两脚羊事件的被曲解和谬传提供了最基本的必要条件。当然,仅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两脚羊在流传中被曲解,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十六国时期尖锐的民族矛盾。这一点,在十六国当中的后赵、冉魏的故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2、后赵、冉魏时期大动乱与“两脚羊”曲解的联系

后赵是羯人石勒建立的,而羯族正是俗称“五胡”之中的北方游牧民族之中,汉化程度较低、又跟汉人矛盾较深的部族。在晋朝衰败以前,羯和其他游牧民族人民,时常被汉人奴役,后赵开国之君石勒的亲身经历印证了这一点。《晋书·石勒载记上》载:

会建威将军阎粹说并州刺史、东嬴公腾执诸胡于山东卖充军实,腾使将军郭阳、张隆虏群胡将诣冀州,两胡一枷。勒时年二十余,亦在其中,数为隆所驱辱。

三脚羊历史传说(在流传中的嬗变探微)(3)

两人一枷,图片来源于网络

游牧民族人民被司马腾当作货物一样贩卖,两个人被押在同一个枷锁,任人侮辱。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石勒起兵建国后,为奴的羯人突然翻身为主人,统治汉人,胡汉之间矛盾和冲突日益尖锐,最终引致血腥的相互屠杀。《晋书·石季龙载记下》载:

(冉)闵知胡之不为己用也,班令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悉拜牙门。一日之中,斩首数万。闵躬率赵人诛诸胡羯,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死者二十余万,尸诸城外,悉为野犬豺狼所食。屯据四方者,所在承闵书诛之,于时高鼻多须至有滥死者半。

后赵国的汉人将领冉闵因不满石氏皇帝背弃了立他为太子的诺言,兴兵造反,建立冉魏,并且颁布“杀胡令”,怂恿汉人屠杀胡人,以争取汉人的支持。因此被害的二十万人之中,有一半是因为长相像胡人而无辜被害。后赵因君主的残暴、冉闵的作乱等原因,杀伐不断,造成大量人员死伤,在十六国时期是尤为严重的。《晋书·石季龙载记下》载:

与羌胡相攻,无月不战。青、雍、幽、荆州徙户及诸氐、羌、胡、蛮数百余万,各还本土,道路交错,互相杀掠,且饥疫死亡,其能达者十有二三。诸夏纷乱,无复农者。

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在回家的路上相互残杀,被杀死被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只有两三成的人能平安返回。

后赵、冉魏时代胡汉矛盾异常尖锐,因此,部分文章把两脚羊的现象“安排”在这段时期;又或者是在讲述冉闵的“杀胡令”之前,错误引述两脚羊为后赵乃至整个十六国时期的普遍现象。纵使这些描述与诸多史实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相似之处,却依旧改变不了其是错误的事实。

四、总结

谎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谎话中加一点真话,甚至是在真话的基础上稍加一些恶意改动编出来的谎话有关十六国时期存在两脚羊现象的传闻,就是这种可怕的谎话。

“吃人”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唐代名将张巡,为了守住孤城抗击安史叛军,迫不得已吃人肉,尚且引来极大非议,被明代思想家王夫之痛批一番。尽管在十六国时期,胡人确实是杀害了不少汉人,但五胡之中,也有不少先进的个人和政权,为民族融合、历史进步作出了贡献。在没有正史原文依据的情况下,认为所有“五胡”族人都把汉人当作“两脚羊”先奸后杀再吃,甚至将各种惨不忍睹的细节描写得栩栩如生,这种诬陷绝对是大错特错的。

但是,这种传言已经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把吃人的时间从宋朝改成十六国;把吃人的主体从汉人改成胡人;把婉转的隐喻改成嘲弄的蔑称;种种的改动都存在于细微之处,让人难以察觉。两脚羊被巧妙地赋予了新的意义,并且与时代背景、人物角色、性格心理等等条件配合得天衣无缝,这难道真的是无意之失吗?这难道真的不是刻意而为吗?

“五胡”各族早已经融入汉族,如今已经不再有所谓的“鲜卑人”、“羯人”。为什么这些人要煽起人们对这些已经“消失”的民族的仇恨心?这种被莫名点燃的仇恨之火,又将会在现实中被延烧至何处?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可以很有趣,但历史必须保持其严肃性、真实性。尊重历史的真实,正视人类过去所经历过的真实,才是我们对历史应有的态度和尊重。

像“两脚羊”这种事,不管是历史上的惨剧,还是当今的闹剧,我们都不应该让它再次发生。

三脚羊历史传说(在流传中的嬗变探微)(4)

参考文献:

1、房玄龄等.《晋书》

2、司马光.《资治通鉴》

3、庄绰.《鸡肋编》

4、付宗平.《〈鸡肋编〉词汇研究》

5、易江波.《“人相食”:中国史中的一个固有表述及其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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