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讲了这么久的道理
可还是有人“以身试法”
不但不主动拒绝酒驾
反而挖空心思逃避处罚!
日前,静海公安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被撞损。接到报警后,交警城区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核实,报警人当日下午将其轿车停放在了台头镇某饭店门口,待用餐返回后发现车辆左侧车门处有明显的撞击痕迹,而肇事方已经逃离现场。为尽快查明事故情况,民警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系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并立即根据线索展开了调查。
经沿线追踪,民警确定肇事面包车已逃逸至台头镇某村内藏匿。随后,结合走访周边群众,民警通过近1个小时的巡查最终在该村一民房门前发现了肇事车辆,并在车内找到了正在酣睡的车主郝某某(男,41岁,静海区台头镇人)。
被民警叫醒后,郝某某仍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言语不清、答非所问,因存在交通肇事嫌疑,民警将郝某某依法传唤至交警城区大队接受调查,并对其进行了抽血式酒精检测。
不测不知道,郝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竟然高达419.51mg/100ml,不仅数值5倍于醉驾标准(80mg/100ml),而且还打破了静海区醉驾数值纪录。然而,面对民警的问话,郝某某却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矢口否认:“我没开车,我是喝酒了,但我没开车,车是我妹夫开的!”
上演醉驾“调包”戏码
调查中,郝某某自称,当日下午其驾驶其面包车来到事故发生地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在大量饮酒后由其妹夫李某某(男,36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驾驶该车拉载其返家,随后李某某步行离开,郝某某因醉酒在车内入睡。
而当民警找到李某某时,二人的说辞也完全一致。但是,令郝某某、李某某意想不到的是,警方通过调取当日肇事车辆行进路线监控视频发现,各环节中根本没有李某某的踪影,二人说法完全是凭空捏造。
最终,通过交警城区大队会同沿庄派出所联合工作,及时查明了案件事实,固定了相关证据,促使李某某(郝某某妹夫)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于案发当日大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静止车辆发生剐蹭,且在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19.5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明知郝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受郝某某指使向公安机关出具伪证,已涉嫌包庇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包庇罪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醉驾出了事故、抽血破了纪录、调包坑了妹夫。
请大家牢记:喝酒不要开车、开车不要喝酒,“酒驾”害人害己,法律面前“义气”不得,切莫再心存侥幸!
来源: 静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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