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结合当地民族婚姻习俗和家庭的具体情况,会降低到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古代女人为什么十三十四就要出嫁?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女人为什么十三十四就要出嫁(为何古代十三四岁的女孩就要出嫁)

古代女人为什么十三十四就要出嫁

我们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结合当地民族婚姻习俗和家庭的具体情况,会降低到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

然而我们在古典小说或者古籍史料中经常看到,在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就会嫁人了,尤其是达官贵人家的女孩,因为涉及到很多政治或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她们一般很早就已经定好了婚事。

甚至连被贩卖的“扬州瘦马”也是这样,人贩子拐带幼小的女童,或者从贫苦人家父母手中买来小女孩,对其进行调教或培养,等她们到了十三四岁的年纪就会被卖给富豪商贾作小妾,或者包养在外面。如果女孩子到了20岁还卖不出去,那么大概率会被卖入青楼。

那么为何古代女孩这么小就要结婚呢?

首先是国家统治者在政策上鼓励甚至强制早婚早育。在古代,添丁进口是评价一个家族是否能够长久兴旺发达的一项重要指标,人口象征着财富。一个国家人口数量大幅度增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能够创造更多的税收,所以统治者都非常重视人口增长。

五代十国时期幽云十六州曾被辽国占据,而北宋自宋太祖赵匡胤开始就一直力图收复幽云十六州。到了北宋末年宋徽宗赵佶时期,北宋才终于与金国联合灭掉了辽国。

本来按照之前的盟约,金国应当把幽云十六州归还北宋,金国也确实如约归还了,然而北宋接收到的却只是一座座空城,原来金国早就强行把幽云十六州的人口全部掳走了。金国人宁可不要幽云十六州的领土,也要把其区域内的人口带走,可见在古代统治者心目中,人口数量对一个国家是多么重要,甚至超过了土地的重要性。

而且在古代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个王朝的寿命长得有二三百年,短的只有几十年,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大面积的战争,百姓的生活就会进入动荡不安的状态。战乱会导致人口锐减,所以一个王朝建立前期,统治者都会进行战后重建工作,保障人民生活稳定,实行与民生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大力繁衍人口。

人口数量得到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来从事各项社会工作活动,国家经济才能平稳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加也有利于提高国防力量,维护国家安全。因此尽可能多地繁衍人口,国家才能运转良好、长治久安。

那么如何才能快速有效增加人口呢?那就是鼓励早婚早育。在中国古代有些朝代甚至将早婚早育作为基本国策之一,吏部会把辖区内的户籍人口增幅作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评判标准,辖区人口数量增长直接影响着一个官员的政治前途,以此促使他们贯彻落实早婚早育政策。

在西周时期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就是将头发全部挽到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十五岁“及笄”,也就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国君齐桓公在名相管仲的建议下鼓励百姓早婚早育,并将之定为基本国策。规定在齐国境内,早婚早育可以得到国家奖励,生孩子越多奖励也就越多,齐国老百姓根本不用担心孩子太多了经济上负担不起,因为政府会承担大部分育儿费用,让父母没有后顾之忧。

除了生孩子有奖励和政府补贴之外,管仲还特意给“单身狗”制定了一项罪名,严格执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齐国法律将结婚年龄上限定为女子17岁、男子20岁,一旦超过这个年纪还没有结婚的,官府将会追究他们父母的责任,这些单身男女的父母将会被官府以“不教”之罪或被罚款,或被罚徭役,或被打板子。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父母都会尽快让儿女结婚,女孩大概在十三四岁就开始说媒找婆家,最晚也会在十五六岁嫁人,否则父母就违法了。

在这种早婚早育的高压政策下,齐国人口增长很快,齐桓公统治下的齐国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这个成绩跟早婚早育的基本国策有很大关系。所以在春秋战国之后,历朝历代也都会提倡早婚早育。

秦朝末年各地起义不断,秦朝灭亡后又爆发了楚汉之争,长期的战乱导致人口锐减,因此到了汉朝,繁衍人口更是成为汉高祖刘邦的重要目标,刘邦为了鼓励人民早婚早育,甚至出台了优惠力度更大的税收政策。

凡在20岁之前登记结婚的男女,可以在备案之后免去若干年的税赋,结婚年龄越早免得越多。古代赋税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很重的负担,早婚早育就可以免税,这是十分有吸引力的。

到了刘邦的儿子汉文帝刘恒时期,更加明确了对早婚早育的奖励和对晚婚晚育的处罚。汉文帝把女子结婚年龄下降到15岁,规定女孩凡超过15岁没有结婚的,其父母都要面临罚款,如果超过30岁还没结婚的话,那么父母的罚款直接翻五倍。

为什么要处罚父母呢?因为在古代宗法制度下,要求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居中介绍来完成,否则就是“私奔”,非礼非法,宗族和社会是不会承认这段婚姻的。为了避免巨额罚款,大多数女孩的父母会在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定好娃娃亲,然后十三四岁就出嫁。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末代皇帝陈后主的贵妃张丽华,才十岁就进宫了。陈后主处理政务的时候还把张贵妃抱坐在自己腿上,这是妥妥的玩养成啊。史料记载,张贵妃17岁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四个孩子。她自己还是个小孩子呢。

到唐宋时期早婚早育政策更加严格,认定女子12岁到14岁月事初潮来临时就代表可以结婚生子了。

所以唐宋时期规定,凡女孩年满13岁还没有结婚的,官府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先对女孩的父母进行处罚,然后再将女孩强行指婚给当地的未婚男青年。这就有点过分了,虽然解决了光棍的社会治安隐患,但完全违背了自主婚配的意志。

到了明清时期,婚育政策就开明多了。明太祖朱元璋取消了对“单身狗”父母的惩罚,还取消了官府对适龄未婚女性指定配偶的强制措施。

而且《大明律》只规定了男女适婚年龄,女子满14岁,男子满16岁即可自行婚配。虽然这个年龄从现代角度来看还是偏小,不过官府并没有强制要求男女非要在这个年纪结婚,因此《大明律》相比于之前几个朝代严苛的婚育政策已经算是很人性化了。

到了清朝,满清入关之后很多大政方针都是借鉴了明朝,《大清律例》也基本承袭了《大明律》,清朝也将男女适婚的年龄分别定为14和16岁。不过《大清律例》相比于《大明律》多了一条关于对童养媳的保护法案,这条法案规定富户人家只要立好契约即可购买童养媳,但将幼龄女童买到家中以后,必须要等她年满14岁以后才可以成婚同房。

清朝的婚育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形成了现代观念中的科学适婚年龄。因此中国古代从春秋战国到清朝灭亡,从国家层面来说都是鼓励早婚早育,这也是造成古代女孩在十三四岁就早早嫁人的主要原因。

其次就是除了国家律法的强制规定之外,古代人平均寿命比较短也是一项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公元前古人的平均寿命只有18-22岁,就算到了距离现代比较近的清朝,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也不过40岁。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新生儿存活率低和战乱频繁导致的非正常死亡率高,但是由于医疗技术落后以及生存条件恶劣,所以整体来讲古人的寿命还是比较短的。

由于寿命比较短,因此古人也要比现代人早熟,但这只限于心理上的,营养不良导致他们身体发育跟不上。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女孩十三四岁就结婚了,但是一般都会在十六七岁以后才生孩子,并且新生儿存活率还不高的原因。

比如清朝的康熙皇帝,他12岁大婚,他的原配妻子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那年也是12岁,但直到他们结婚4年以后,也就是赫舍里氏16岁那年才为康熙生下儿子承祜,并且这个孩子2岁就夭折了。

与康熙年龄差不多的妃嫔,除了皇后赫舍里氏还有荣妃马佳氏、惠妃纳兰氏后来也为康熙生下了不少儿子,但无一例外都是出生不久就夭折了,这就是因为父母年龄太小,小鸟没有长成,鸟巢也不够稳固。直到康熙19岁那年,他的惠妃纳兰氏才生育了长子胤禔,胤禔最后顺利长大成人,这与康熙与纳兰氏当时身体已经发育成熟是分不开的。

康熙一生共有55名子女,他这么多子女中最终活到成年的只有28人,新生儿死亡率已经接近一半了。雍正一生共14名子女,最终长大成人的却只有4个儿子,他的4个女儿全部夭折。到了乾隆这里还稍微好一些,乾隆一生共有27名子女,最终长大成人有15个,夭折率相对低一些。

而皇室享有当时全国最顶级的医疗资源,都无法避免孩子的夭折,所以普通百姓早婚之后生下的孩子夭折率当然更高了。

但古人向来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在新生儿死亡率高且当时人的寿命还都比较短的情况下就要尽早结婚,早结婚就能早生孩子,在育龄范围内尽量多生孩子,这样从概率上来说,就算其中一部分夭折了,也还能剩下一些继续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

所以在古人平均寿命比较短的情况下,就只能最大限度发挥女性的生殖潜能,正所谓“不怕生儿晚,就怕寿命短”。这就造成了古代女孩在十三四岁就出嫁成为普遍现象,超过20岁的女孩如果还没嫁出去,那就是典型的老姑娘,不仅宗族会出面干预,还会被街坊邻居说闲话。

相比古代的单身罪惩罚,现代人应该算是很幸福了,没有了单身罪名,但不论如何,国家、社会和父母都应当尊重个人的婚姻自主权,强硬规定婚龄、摊派结婚对象是反人性的,坚决要对逼婚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