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双方提出离婚并做离婚财产分割期间,发现另一方有以下情况的将影响财产分割:
1、另一方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将共同购置的房产给变卖了的。
2、另一方伪造了债务,比如串通第三人伪造债务。
当发现另一方有以上情况的,属于过错行为,那么将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不过受害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并且,当发生有以上几种情况时,即使还没提起离婚诉讼,受害的一方照样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收到请求后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除此之外,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话,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协商要求多分财产,一旦双方协商一致,法院也将不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没能协商一致的话,最后还是得去法院起诉处理的。
并且去法院起诉时将会按照以下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
1、夫妻双方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共同生活损耗的财产不能要求补偿原则。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个人按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确定为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财产。
所以,私房钱属于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并且,这笔私房钱在离婚时被发现了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双方离婚后才发现有隐藏的私房钱,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们发现,其实在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一方有过错其实也是会导致另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财产。当然,要是婚后一方没有外出工作,而是在家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之后另一方也是需要适当的多分一些财产给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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